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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新税政使海外华人回国“裸奔” 华媒四提醒

2010年11月25日 09: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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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日本《东方时报》报道,“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20种商品全额缴税”的《54号令》正在被中国各地海关严格执行,回国游客因行李超值而被扣的情况越来越频繁。海外华人惊呼,以后回国只能“裸奔”了……

  海关总署今年颁布的54号公告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一部iPad要征1000块的税,我买来只有4000多。”

  “5000元人民币的限额,一个大牌的包包也不止这个价吧?”

  ……

  “54号公告”让喜欢到国外“扫货”的人们一时乱了阵脚。对于如何查验的问题,海关有关人士表示,那些经常往来代购或者具备代购条件的人,比如旅行社的领队等,都是海关重点“关注”的对象。

  海外华人急了

  针对54号公告,甚至有海外华人和留学生发布了“回国攻略”:回国用塑料袋装行李,因为两个手提箱就得2000元人民币左右;iPad就地处理;回国只穿内衣内裤;课本、手机、电脑、MP4和相机全都扔掉,最好光着身子回来,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结论:“裸奔”。

  对于这样的说法,海关人员表示很夸张,其实在查验现场,海关人员会根据旅客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比如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属于征税范围的物品,明显就是使用过的,即使旅客出境时忘了申报,一般海关人员也不会强行征税。

  大提醒

  其实进境居民旅客只能携带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并不是新规定,为什么会在今年特别强调,并加强查验了呢?对此,一位旅游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眼下很多大牌的化妆品、服饰网购、代购越来越盛行,就像“跑单帮”一样,赚取地区差价,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也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这大概是海关在今年“旧规重申”的主要原因。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游客不能因此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被海关查到,还是要交税。

  提醒1:太高档的最好别买

  根据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全额征税。简单说来,就是太高档的最好别买。化妆品也是不少人在国外购买的“主力”商品,如果你买了一堆价值8000元人民币的化妆品,那么可以减去5000元的免征额度后再计算税额,即(8000-5000)x 税率。但如果你买了一个价值9000元人民币的大牌包包,那就不能享受5000元的免征额度,而是全额征税,即9000x税率。

  提醒2:手表“分段”征税

  名牌手表也是不少人出国时喜爱购买的商品之一,需要提醒的是,手表的税率也不低,而且是“分段”征收的。

  如果手表价格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的,按20%的税率征税;如果手表价格超过了1万元,则按30%的税率征税。

  有的是按税率征税,有的则是定额税,比如现在大热的iPad,就是定额税,虽然它的价格还不到5000元,但是因为它属于微型计算机,所以在入关的时候,就必须缴纳1000元的定额税。

  提醒3:保留“发票”很重要

  到国外购物的,多以“大牌”为主,而国内和国外“大牌”的价格悬殊也比较大,海关在征税的时候,以哪种价格为准呢?南京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可登陆海关总署网站,搜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需要提醒旅客的是,海关在审定完税价格时,境外购买物品的凭证是重要参考资料,旅客最好能予以提供。如果旅客不能提供境外购买的价格凭证,海关人员会以国内售价为准,如果以此征税,对旅客来说就不太划算了。

  提醒4:带出去的也要申报

  带进来的贵重物品需要交税,那么在国内购买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带出去时,也别忘了到相关窗口进行申报。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有的旅客出境时携带有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而没有及时申报,结果入境时就要面临征税的尴尬。被海关检查人员查验到后,将按照相关价格和税率计算。

  海关人员提醒旅客,出境时自己携带的相机、手提电脑等超过5000元的贵重物品,要主动申报,以获取申报单,作为入境时的免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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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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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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