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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现场抓获 旅罗华商积极举报警察“索贿”行为

2010年12月23日 10: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罗马尼亚《旅罗华人报》报道,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得到消息,布加勒斯特某警局的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对一名旅罗华商进行威胁并索要钱财,这名华商与罗反贪局积极配合将“索贿”警察成功抓获。在贿赂交易现场,“索贿”警察的座驾内搜出4000列伊(罗货币,4000列伊相当于8000元人民币)的现金。据了解,目前该警察已移交到有关法院,正等待法庭的严正审理。

  12月中旬,布加勒斯特某局的警察在执行公务之便,对一名华商进行威胁并索要费用4000列伊。华商不甘心被勒索,在经过多日考虑后,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勇敢向罗当地反贪局举报这名警察的索贿行为。罗反贪局为保护这名华商的安全,对他进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日前,在华商的积极配合下,罗反贪局官员当地防暴警察联合行动,在警察向华商索贿时的现场成功擒获腐败警察,并当场在其汽车的座位底下搜出4000列伊的现金。在证据面前,某局警察终于低头认罪。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因为这名警察的索贿证据确凿,按照罗有关法律,有可能要被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罗马尼亚反贪部门向所有旅罗华商呼吁,希望大家积极举报市场上出现的部分警察借检查为名勒索钱财、中饱私囊的腐败行为,并应打消害怕遭报复等不必要的顾虑,反贪部门一经查实警察的腐败行为,会立即对将当事警察进行监控,并会妥善保护举报华商的隐私及人身安全等。

  罗反贪局有关官员再三希望广大华商切切不能与这些腐败警察同流合污,特别是因为害怕受到报复而忍气吞声、任其敲诈,这除了白白流失大量钱财外,自身也在不知不觉间与这些警察成为“共同犯罪者”,即华商在向警察缴纳“索贿金”或与警察进行其它私下交易的同时,已经触犯了罗马尼亚法律规定的“行贿罪”。按照罗法律规定,“行贿”罪名若成立,将视情节轻重判处轻则2年重则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自11月份以来,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近郊华商聚集的红龙市场频频遭受当地各部门警察的各种大检查,部分警察名义上是检查商品进货单、货物来源以及店铺经营许可证等开店手续问题,实则一再以各种借口向市场商户要求罚款,罚款金额从二千欧元至上万欧元不等,华商反映警察开具的罚款单上金额与实收罚款数相去甚远,多数罚款进了私人腰包。当地部分警察这种借检查罚款为名实则勒索钱财的不法行径,使本已处境艰难的旅罗华商更是怨声载道,严重影响了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郑旭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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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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