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华裔少年张家伟29日被押上双溪大年第一推事庭时,对所有指控否认有罪,并坚持抗辩。惟在母亲及辩护律师不断游说及劝导下,被告最终对4项罪名俯首认罪,其中,他因犯下绑架罪而被判入狱1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刑期从被控日算起。
此外,被告面对没有携带身份证的指控,被判罚款500令吉,至于强暴及恐吓罪名,由于他犯罪时尚未足法定年龄,必须等候福利局的报告出炉后方能下判,故推事谕令案展1月27日过堂。
这两项控状指他于今年11月8日,在双溪大年峇甲亚兰一家咖啡厅,以可能造成伤害或死亡的手枪指向一名泰裔男子文踹(16岁)进行恐吓,因而触犯刑事法典506项条文。
此外,另一项控状指他于今年7月中某天的下午3时至5时30分,在双溪大年西纳英丹一间住所,强暴一名14岁未成年杜姓少女,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6项(强暴)条文。
律师指缺管教
辩护律师张献明向法庭求情时说,被告今年才满18岁,双亲多年前离异,因在单亲家庭成长,母亲忙于工作餬口而缺乏管教,故自小辍学。
他说,被告于11月24日落网后,至今已经被延扣在双溪大年少年监狱一个月,此举对被告而言,算是一种间接的惩罚,故要求法庭给予轻判,给被告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虽然绑架及没有携带身份证的罪名已经结案,刑期也将近届满,而罚款已经由被告的母亲缴付,但被告面对的“强暴及恐吓”罪名尚在候审中,故被告在未获保释的情况下,继续被送往监狱扣押。
交通犯罪控状取消
由于早前张家伟曾经涉及一宗交通犯罪案,故早前在等候过堂时,又遭庭警押往第二推事庭面控,不过,最终查实被告已缴付传票罚款,故当局即席将有关提控取消。
被告张家伟是于11月24日在双溪大年老街场一家油站前落网,翌日遭瓜拉姆拉警方申请延扣5天,并于12月1日上庭面控,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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