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马新社报道,马华中委会决定交由中央代表进行签名运动,以表决是否召开特别代表大会(特大),通过修改党章以展延党选的议案。
马华总会长蔡细历说,中央代表必须在本月20日之前,向总秘书江作汉提呈要求召开特大的签名。“尽管会长理事会和中委会已同意召开特大,但是中委会今日认为,交由中央代表决定是否召开特大更为妥当。”
蔡细历10日在马华总部主持中委会议后这样说。
马华目前约有2370名中央代表,有鉴于此必须获得三分之一或至少790名中央代表签名,才能召开特大。
根据马华党章,马华必须在上届全国大选(2008年3月8日)举行日期算起的42个月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展延党选,即今年9月。
但是鉴于随时可能举行的全国大选,马华若想展延党选以专注应付大选,就必须召开特大修改党章,将原本规定的42个月缩短至36个月,以间中若出现举行大选的迹象即可展延党选为前提。
马华党章也规定,特大议案必须获得三分之二大多数票才能通过。
蔡细历说,特大议案也包括党选须在大选举行的6个月过后举行。
他说,如果中央代表的签名无法达到三分之一,意味着将无法召开特大,党选也将根据党章如期召开。无论如何,他说,大部分州联委会领袖如吉兰丹和彭亨州以及马青团中委会皆已同意召开特大。
马华上届党选于2008年3月举行,根据马华党章,该党任期3年的领导层将在今年3月届满,届时必须再度举行党选,选出新一届的领导层。
他说,对于是否召开特大,中委会尊重中央代表的决定,毕竟特大议案是否通过,最终的决定权仍归中央代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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