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2日电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马来西亚华总会长方天兴吁请政府让那些在大马居住超过10年,儿女是大马公民者,自动获得公民权。
他吁请政府让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在外国所生的孩子自动成为公民;外籍配偶在大马居住超过10年,也应自动成为公民。
他感谢内政部及国民登记局积极处理公民权的申请,尤其是自去年华总会见了内政部长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后,政府陆续批准了许多的申请。
他说,政府也放宽申请条例,例如申请者失败后不需要等待一年缓冲期,可以即刻提岀新的申请时,可以在各地的国民登记局办事处面试,无需到总部。
方天兴说,华总已提呈备忘录给政府及继续跟进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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