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边检站从外交部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我国驻蒙古使馆已处理多起来蒙务工中国公民劳务纠纷案。中国工人经国内非法中介机构介绍来蒙务工,抵蒙后发现工作环境恶劣、工资待遇与中介机构承诺的不符,遂要求回国。鉴此,天津机场边检站提醒赴蒙古务工的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务中介机构是否合法;
2、在蒙古的用工单位是否有招工资质;
3、出国前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赴蒙务工应持有蒙古工作签证,签证纸上标明的类型为 “HG”。而非 “旅游” 或 “商务考察” 签证;
5、妥善保管个人护照,不得交于包工头处理。如须办理手续,也应由本人持护照前去办理;
6、抵蒙后,如遇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及时报警,并尽快与使馆取得联系。(记者王嘉军 石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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