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先生是美国公民,在2001年 12月他为他在大陆的妹妹一家递交了I-130移民申请。孟先生最近收到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简称NVC)的一份来信,要求他交88美金的经济担保费。孟先生当初是自己填表办理的。他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还需要多长时间他妹妹一家才能到接到广州美国领事馆签证问话的通知?
按照我的经验,如果美国公民申请人没有聘请律师,美国国家签证中心先将交88美金的经济担保费的通知单寄给公民申请人,而同时又给在国外的等待移民的受益人(孟先生的的妹妹)寄一封信,要求他们选择在美国的代理人(Choice of Agent Letter),然后NVC 再寄信给在美国的代理人(通常是公民申请人)要他们交404美金的签证费。这样一来,整个移民程序大大延长,因为NVC只能是一个步骤一个步骤的去做。据我所知,有些公民申请人从接到NVC的来信已经拖延了八个月之久,档案还停留在NVC,无法转到美国驻海外领事馆。须知,NVC现在的处理移民案件的程序和几年前完全不一样了。NVC只有在收到所有的费用和文件后才能将档案转到其海外领事馆。更难的是,NVC不相以前那样给当事人寄所需要的表格,而是要求当事人自己去NVC的网站去阅读及下载相关表格和说明。当事人即使懂英文,有时候也被弄得晕头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