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波士顿昆西市一名华裔女房东25日承认,在2009年一场致命火灾中犯有3项一般杀人罪。麻省消防法警考恩称这是2003年出台新法律以来首宗向违反建筑和消防安全条例的房东处以刑事惩罚的案件。
报道援引《波士顿环球报》消息指出,罗得岛Station夜总会2003年发生一场大火夺走了100人的性命,麻省此后通过要求违规房东负有连带责任的立法。
华裔被告马薛姬妮(Jinny Xue Ma音译下同)是2009年失火物业的3个房东之一。当年3月25日一场快速蔓延的大火烧死了房客弗拉维和他的两个当时分别一岁和两个月大的幼子。弗拉维的妻子奈特被火严重烧伤一度处在药物性昏迷中直到康复。她目前住在中西部的亲属家她已代表自己和罹难家人提出诉讼。
当年接报赶赴火灾现场调查的法警考恩称:“我亲眼目睹失火大楼和非法改建地下室公寓的居住条件。”他要求前地检官基廷根据新法检控房东。考恩说:“将房客置于危险中的房主必须承担责任。”
马薛姬尼24日在诺福克高等法院认罪除了3项杀人罪名以外她还承认犯有4项不道德或不计后果违反州建筑条例和1项伪造物业文件罪。
诺福克地检官莫里塞的办公室称这栋非法改建的公寓未依照州大楼条例安装烟雾探测器和第二个出口以便住客随时逃离火场。官员称2009年失火时该建筑地下室的窗户只有10吋大的出口连一个婴儿都无法安全爬出。
马薛姬尼被法官费施曼判囚两年半,从6个月后开始服刑,出狱后被告还有3年的假释期和200小时的小区服务。而助理地检官贝兰德此前曾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狱12至15年。一般杀人罪的最高刑期可达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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