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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西华人购房遇种种陷阱 华媒吁签订合同需谨慎

2011年10月29日 14: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西班牙欧浪网报道,随着经济危机的影响,西班牙经济不断萎缩导致房价的降低,大量旅西经商的华人纷纷开始在这一时期“抄底”购房。然而由于对西班牙法律知识的欠缺、语言方面的障碍以及对银行等机构的盲目信任,因此很容易就陷入了种种“陷阱”之中而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侨居西班牙巴塞罗那的方某夫妇(化名),经过多年的打拼之后积攒了部分积蓄,决定在今年趁西班牙经济危机、房价抄底之际赶紧购房,以结束多年海外漂泊的生活。在经过某银行网站的二手房筛选之后,方某夫妇看中其中一套90多平方,价值13万欧元左右的二手房准备贷款购买。在与银行售房部门接洽的时候,方某夫妇希望在银行购房时,售房部门能够保证自己100%贷到房款为由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依据合同缴纳了3000欧元押金。然而,由于条件未达到标准,方某夫妇申请100%贷款的愿望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方某夫妇只能暂时放弃购房愿望。但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购房部门却以“购房者私自取消合同为由”,拒绝偿还方某夫妇缴纳的3000欧元押金。

  据了解,在巴塞罗那经营一家平方面积只有10来平方酒吧生意的方某夫妇通过多年的辛苦打拼,积攒了一笔不菲的收入之后,决定在今年西班牙房价降价的时候,购买一套二手住房以结束在海外漂泊的日子。于是今年4月份,在朋友的介绍下,方某夫妇登录某银行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选购网站,经过筛选之后最终挑选了一套位于住家附近、交通相对比较便利的90多平方二手房。

  据方某夫妇回忆:“我们是小本生意人,所以虽然几年积攒了一些积蓄,但是日常收入不多,既然选择购房,我们就想能够贷到100%的购房款,这样我们的还款压力会稍微小一点。所以在选定房子之后,我们前往这家银行与银行所谓的售楼部进行了沟通。并且把自己看到的房子和想贷100%购房款的愿望告诉了对方。”

  在与银行售房部门进行沟通时,购房部门一面“安抚”方某夫妇不要着急,售房部门可以尽一切可能帮助方某夫妇贷到100%的房款;一面“怂恿”方某夫妇签订购房合同。然而,在仔细研究了购房合同之后,方某夫妇对于合同上写明需要缴纳3000欧元押金的事宜表示不解,遂又再次向购房部门进行咨询。

  方某夫妇告诉记者:“当时购房合同上面写的是我们看中的那套房子的总价钱和一些条约,还有需要缴纳这3000欧元押金的事宜。我们就对这3000欧元押金的用途感到不是很理解,对方就跟我们解释,这3000欧元只是购房押金,在用户购房未成功或购房成功之后,可以退还押金。当时他们合同上也只写着需要缴纳3000欧元押金的条款,而未详细注明押金的用途或押金怎么退还等理由,所以我们也就轻信了对方的话,却没想到问题就出在了这3000欧元的押金上。”

  在与银行的售房部门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之后,方某夫妇将自己所经营店面的营业执照、日常收入、税务收入等材料全部交给对方,以委托对方向银行申请100%的购房贷款。然而,在递交了购房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审核了方某夫妇经营的酒吧材料后得出结论:由于方某夫妇从2007至2011年经营酒吧期间,2010年整个一年酒吧生意从账面上看,有亏损行为,因此方某夫妇不具备购房申请100%贷款标准。根据银行购房贷款额度,只能申请到87%的贷款,这让急于购房的方某夫妇始料不及。

  方某夫妇告诉记者:“银行售楼部门告诉我们,我们的标准最多只能申请到90%的贷款,我们就回家算了一下,如果按照总房款缴纳10%的首付,然后缴纳公证费用再加上这套房子是一套裸房,我们还需要装修、购买家具等等,总共费用需要三、四万欧元,这对我们来说实在是承受不起,所以我们就不能要这套房子。当时把自己的难处和对方说清楚之后,对方也表示理解,但是说再帮我们申请一次为由,还是劝我们考虑考虑。”

  出于对购房的迫切愿望,方某夫妇再次委托购房部门申请100%购房款,但第二次申请只获得95%的贷款额度。今年9月中旬,两次申请100%购房贷款却始终未能如愿的方某夫妇几经商量之后,最终打消了购房念头,准备再奋斗一年,以积攒更多的积蓄之后再重新考虑买房。可是,正当方某夫妇要求解除合同,索回购房部的押金3000欧元时,却遭到了购房部的拒绝。

  据方某夫妇告诉记者:“当我们提出解除合同,售房部马上就变了脸一样,说这3000欧元押金不退。当时我们就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已经帮助我们履行了申请贷款的行为,所以这3000欧元押金不该还,这让我们很不理解。”

  遭到拒绝退还押金的方某夫妇拿着当初与购房部门签订的合同与自己的律师取得了联系,在仔细研究了与购房部门签订的合同之后,对于合同上只是注明3000欧元是购房押金这一条款,律师表示:这一合同对押金的概念未完全定义,购房部门既未写明押金的用途是“用于帮助客户申请贷款事宜”,又未写明在“帮助客户贷款之后,客户单方面取消协议,押金不退”,甚至连怎么取消合同、取消合同之后客户须担负什么责任都没有写清楚,因此银行购房部门单方面拒绝偿还客户押金的行为属于不当行为。

  然而,当方某夫妇再次找到银行,要求对方退还自己3000欧元押金时,不仅依然没有索回押金,而且甚至还得知:所谓银行的“购房部门”,压根就是一家挂靠在银行旗下的中介机构,跟银行完全没有任何直属关系。

  方某夫妇告诉记者:“我第二次去银行索要押金的时候,恰好银行购房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在,我就找到其他工作人员,把押金的事情说了一下。结果对方告诉我,这件事情不归银行管,3000欧元的押金也不是银行收取的,购房部门和银行完全是两个机构,他们只是在银行租赁了办公室,银行帮助销售房子进行宣传,而销售房子的事宜等等全部是这家中介机构自行操作的。我这个时候才知道现在很多银行所谓的售房部,其实就是一个私人的公司,和银行合作之后打着银行的旗帜冒充银行本部进行销售房屋,但这从一定程度上,欺骗了购房者对银行这一金融性机构的信任度。”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这家所谓的“某银行购房部”依然没有偿还方某夫妇3000欧元的购房押金。而据方某夫妇私下了解到:和他们一样在这一购房部签订合同、准备购买房子的华人也不占少数,这些华人均都缴纳了3000欧元的押金,而一旦购房失败,按照对方的目的,这些押金也或多或少地成为这一部门因此而盈利的一笔不菲的巨款。

  不仅如此,在购房过程中,该购房部门在合同中强制要求购房者购买一笔价值5000欧元的强制性保险,让方某夫妇等购房者也颇感“很不公平”。

  据方某夫妇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解释,这笔5000欧元的保险是要求购房者在申请贷款购房之后,在未偿还完贷款期间,申请贷款的购房当事人由于意外或自然死亡的话,剩下的贷款必须由银行来偿还。这就等于说如果申请贷款人突然死亡,这套房子不能由他的亲属和子女继续偿还贷款,而必须重新花一笔钱向银行购买剩下的房款。而且这一保险是强制性购买的霸王条款,想买房就必须购买,我觉得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记者后记:

  纵观方某夫妇购房的整个经历,首先就是因为轻易相信了“将办公地点设在银行里”的中介机构,误认为购房部是率属于银行的一个子部门,因而轻易签订了购房合同;其次,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未能详细让对方标注有关切身利益条款的详细信息,因此导致最终购房押金遭到对方的扣押而拒绝偿还……因此,记者在此提醒广大正在购房或准备购房的华人同胞:身在海外打拼不易,购买私人住房不是一件小事情,因此广大购房者需在购房之前了解相关法律、信息,并同时在签订任何合同时,了解每一项条款,尽可能地让对方标注清楚每一条条款的详细内容,以防因自己掉以轻心或不了解详情,而陷入购房陷阱之中。(记者/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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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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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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