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聆讯被拒率近四成 多被疑居留纪录不实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愈来愈多公民入籍申请人遭到加拿大移民部怀疑“居住纪录”不实,需要接受入籍聆讯。以移民部向该报提供2010年的数据为例,入籍聆讯申请被拒人数竟逾5,000人,被拒比例更高近四成,卑诗省及安省被拒率分别达到43%及45%,综观近年的被拒率,更可见到持续上升之势。
为了解公民入籍被拒个案不断增加现象,《明报》特向移民部取得有关入籍聆讯的统计数据。根据统计,在2010年,全国共进行了13,620人次的入籍聆讯,竟然多达5,352人遭到拒绝,被拒比例高达39%,比2008年的29%,明显大幅上升。
再看卑诗省情况,卑诗省2010年总共进行1,157次的入籍聆讯,有494人被拒绝,被拒比例高达43%;安省举行入籍聆讯高达7,374次,有3,314人被拒绝,被拒比例高达45%。卑诗省及安省在2010年的被拒个案比例,均比2008年及2009年增升不少,以卑诗省2008年为例,当年被拒比例只有27%,而到2010年则已上升至43%。
目前公民入籍申请平均轮候时间长达19个月,有申请人在苦等近两年后,盼不到宣誓入籍唱国歌,而只是等来一张“聆讯通知”,通知需要再等18个月至24个月,才能通知聆讯排期情况。移民部并会在通知上注明,“除非你的申请超过两年,否则不要与移民部的办公室联络,移民部也不会响应”。
3项要求未达标便会聆讯
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那迪欧(Johanne Nadeau)解释,申请人需要再到入籍法官前接受聆讯的三项理由,分别是“居住要求”、“语言能力”及“对加拿大的基本认识”未能达到相关要求。她指出,其中最多人因为未符合“居住要求”,在申请日回溯过去4年间,未达到居住满3年的规定,故此必须接受聆讯,其中有些则是未如实填报居住纪录。
在“语言能力”方面,那迪欧说,依法入籍申请人必须具备对英语或法语的听和说基本能力,能了解入籍法官的问题,以及懂得如何回答,能够以英语或法语表达基本讯息。
至于“对加拿大的基本认识”,那迪欧表示,所指的是对公民责任及义务的认识,申请人应对加拿大的历史、政府组织及历史重要事件有基本了解。
那迪欧说,个别入籍聆讯轮候时间或有很大不相同,她只能说,一些申请的聆讯轮候时间在一年以上,或是更久。(张伶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