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户一年多无法入住 纽约华裔惹上刑事官司
中新网3月16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纽约闽籍男子陈先生去年5月花70多万元买下皇后区中村一栋两家庭的房子,没想到不仅到目前为止无法搬入,他还因此惹上了刑事、民事官司。
陈先生14日表示,去年,他看中了皇后区中村一栋两家庭的房子,屋主是位80多岁的波兰裔妇女,谈好价格后,去年5月11日办理过户手续。房子过户时,屋主的女儿仍住在里面。屋主对陈先生说,再给女儿两个月时间,女儿买了房子就搬走,并押在陈先生处5000元。陈先生表示,因和屋主都信仰天主教,认为大家同是教友,可以信任,也愿意给予变通,于是便同意了。
让陈先生始料不及的是,两个月过去了,屋主的女儿没有搬走,陈先生多番催促未果,只好聘请律师把对方告上法庭。“上庭三、四次,每次法官都判对方要搬走,但她总以种种借口赖着不走。房子买了近一年了,还搬不进去,我干着急,却没办法。”陈先生说。
3月4日,陈先生再度来看房子,发现屋主的女儿和孙女的男朋友在搬东西,房子里弄得很脏,到处是垃圾,陈先生生气地与之理论,没想到那孙女的男友却拿出螺丝刀,要打陈先生。陈先生说自己忙跑到户外的马路上,该年轻男子追过去,朝着陈先生的左眼就是一拳,而后逃走。
陈先生表示,附近邻居见状报警,当警察来到时,他告诉警方被人打了,警方表示,由于嫌犯已经逃逸,如果要告嫌犯,就需到警局做笔录。让陈先生不明白的是,警方竟然用手铐铐着他带回警局。过堂时,他发现双方不但都被控攻击罪,还都申请了保护令,陈先生非常不解,明明是对方打人,为什么法庭不但给对方保护令,他还被控罪。
在福建同乡会提供法律援助的黎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陈先生惹上刑事官司可能与其英文不佳,无法清楚地向警方说明事情经过有关。此外他提醒购屋者,过户前一定要前屋主清空房间,不然麻烦无穷。(李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