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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没收护照拖欠薪水 大马四中国女子遭遇“恶梦”

2012年03月29日 1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29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4名中国女子申诉,她们的雇主不但没收她们的护照,还拖欠她们7个月薪水,令她们苦不堪言。如今,她们只希望能够尽快回国,摆脱来马工作的恶梦。对此,警方将在反贩卖人口法令下申请保护令,并联络中国驻大马大使馆给予援助。

  这4名中国女子来自山东省,其中两人已婚,3年前通过中介缴付了4万人民币(约2万令吉)后前往槟城工作。

  首7个月薪水充抵押金

  其中一名中国女子段丽红(23岁)告诉记者,原本中介告知她们,到槟城是从事美容工作,不料抵达后却必须另签署合约,从事按摩工作。

  “每个顾客按摩一小时收费50令吉,但我们只获得16令吉或最多18令吉,其余的归雇主所有,而且雇主在首7个月也没有发出薪水给我们,每人拖欠大约1万令吉。”她说,她质问雇主后,才知道合约写明首7个月的薪水是充作抵押金,雇主只负责食物及住宿,7个月后才领取每月约1500令吉的薪金。

  她指出,雇主每星期会让她们两次出外购买日常用品,但却没收护照,还限时45分钟,如果迟了回去将被罚款500令吉。另外,晚上睡觉时,雇主也把房门反锁,避免她们偷跑,而她们4人所居住的房间,只有一个小窗口。

  “我们做工时,会有一名印度尼西亚管工看管,工作时间是早上11时至凌晨1时。”她说,雇主也规定如果工作不到3年返回中国就必须赔偿,就算要回国探望家人也必须率先缴付3万令吉充作抵押金,相信是为了防止她们一去不返。

  写遗书跳楼惊动警方

  除了段丽红,另3名女子分别为王丽梅(38岁,拥有2名女儿)、张英(38岁,拥有一名孩子)和姜永芬(38岁)。她们在记者会上,眼眶泛泪地向记者叙述详情。

  王丽梅周二(27日)下午更握着写好的遗书,欲从高架公路跳下,最后惊动警方,进而揭发了这起事故。王丽梅拥有两名分别4岁及10岁的女儿,已接近3年没见女儿。当初,她是为了生计才离乡背井,前来槟城工作。她说,她在走向高架公路前,曾向雇主发出“最后通牒”,称如果不还薪水,她就会死给雇主看,奈何雇主仍无动于衷。

  警方:雇主已录供

  西南区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达警监受询时说,警方已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3条文,即以威胁、暴力方式贩卖人口调查此案。

  “我们已经传召按摩中心雇主前来警局录取口供,也会联络中国驻马大使馆。”他补充,警方也会在相关法令下,向推事庭申请保护令。

  协助安排记者会的班台惹雅区州议员沈志勤说,目前警方会把4名中国女子带往浮罗山背推事庭申请保护令,而他会尝试联络中国驻马大使馆,寻求援助。

  他呼吁该按摩中心雇主尽快联络他,以进行商讨,同时归还所拖欠的工资,让4名中国女子可尽快返国,毕竟3年前她们每人都缴付了2万令吉来马工作。

  他指出,他27日晚已协助4名中国女子向警方报案,经过警方调查,她们都持有合法工作准证,并且只从事按摩工作。

  “这4名中国女子被逼一年364天工作,只有农历正月初一休息一天。我希望大马雇主在聘请外国人时,能够依照国际法及大马劳工法令,不要做出让国家蒙羞的事情。”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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