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头压脸球棒殴打 大马华裔少妇遭家暴哑忍4年
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华裔少妇申诉,她与丈夫结婚4年来,每天都活在家暴梦魇中,受尽丈夫的虐打,包括以枕头压脸、球棒殴打、推下楼梯等致命暴力。后者曾恫言要对她和其家人不利,她原本为了婚姻而忍气吞声,但如今她再也无法忍受丈夫的虐行,毅然决然离开对方,并希望离婚后夫婿可支付赡养费,及作出对她多年来的精神折磨赔偿。
这名住在巴生的庄姓受害者(26岁,会计)声称,她与丈夫(30岁)婚前关系良好,惟婚后不久,丈夫突然情性大变,易于动怒,每当两人吵架时,便对她施暴力。
她曾听闻丈夫有外遇,本身也看过两人的暧昧简讯,当她质问丈夫时,丈夫不但否认,还对她动粗,有几次还把她打至全身瘀伤或耳朵流血。“刚结婚时,我还在念书,所以常被同学问及为何我身上不时都有瘀青,但碍于家丑不外扬,我都胡乱找借口敷衍。”
她坦言,虽然一直受到丈夫虐打,但她非常爱丈夫,也想到大家夫妻一场,不想把事件闹大,所以从未想过离开对方。她提到,直到去年7月,无论身体或精神的折磨,已令她无法忍受,她首度向警方投报,接着于9月再度报案,并在过后到巴生中央医院验伤,建议起诉丈夫施虐。
令她感失望的是,警方一直只要求她等候,至今已过半年,仍未给她一个交代。她说,她在9月报案后,便离开丈夫,至今从未见过对方,她在去年杪取得法庭发出的人身保护令。
她14日在父母的陪同下,向巴生马华区会投诉与寻求协助时。出席者包括巴生马华区会妇女组主席拿汀颜友、署理主席郑慧玲、区团团长郑有文、妇女部副部长王赛芝特别事务官陈浩坤、人民进步党巴生区部秘书黄时俊等。
庄姓受害者说,她在最近接获一名自称是丈夫的代表律师来电,指丈夫已答应离婚,并要她到律师楼办理签字。“律师在电话中表明,离婚后不会获得赡养费,也不会有赔偿。我对丈夫不肯给予赡养费和赔偿感不满。”
郑有文在记者会上致电受害者的王姓丈夫,惟在追问是否有对妻子施暴时,他并没有正面响应,仅表明一切已交由律师处理,妻子若有任何要求,可直接与律师联络,他(王姓丈夫)拒绝评论。
“对方也在电话中提及,妻子曾向拿督汤木律师投诉,而后者也有联络他(王姓丈夫),他都交由律师全权处理。”陈浩坤说,他已针对庄小姐的遭遇向妇女部反映,根据一般程序,面对家暴的受害者须先向警方报案和到医院验伤,然后等报告出炉后,再呈交总检察署审核是否可提出控诉。
在这方面,他们将会为庄小姐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