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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建筑物改建 大马官方否认唐人街属文化遗产

2012年05月09日 14: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9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马来西亚文化遗产局指出,苏丹街(唐人街)80%建筑物已经过改建或改变外观,因此虽然历史悠久,却只能列入“未在宪报上颁布列文化遗产”的组别,不受现有法令保护。

  消息说,因此,在文化遗产的角度上来说,捷运公司不必向文化遗产局申请任何批准,以进行与苏丹街有关的事务。

  “如果针对拆除建筑物来说,捷运公司只须获得地方政府批准,不必通过文化遗产局。”一名来自文化遗产局的高级官员针对苏丹街建筑物遭拆除的情况,这样向《中国报》指出。

  他说,文化遗产局多年前认为苏丹街有素质列为文化遗产,因此该局官员开始自行研究,以找出苏丹街是否符合资格。“经过初步研究结果,文化遗产局于2007年把苏丹街列入‘未在宪报上颁布列文化遗产组别’的文化遗产。”

  他披露,在上述组别下,苏丹街拥有“文化遗产”的名衔,却未能符合在宪报颁布的资格,因此不受法令保护。

  历史价值无庸质疑

  “但因有了这个名衔,教科书内容可列苏丹街为文化遗产区或建筑物。”他指出,但根据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645法令)第67条文,苏丹街是不符合法律条文列出的9项资格或条件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苏丹街只有‘未在宪法颁布的”文化遗产的名衔,不能成为‘在宪法上颁布’的文化遗产。”这名官员说,该局官员这数年来一直研究苏丹街,发现该区建筑物都改建或外貌改变,不再保持原有旧观。

  “苏丹街的集体记忆历史价值是无须质疑,但实际的建筑物不能符合资格,以这些建筑物告诉人们,这是文化遗产。”

  研究保存方法没突破

  消息说,文化遗产局早已针对苏丹街情况展开多次研究,希望协助保存该区,但研究多时始终没有突破。该名文化遗产局官员披露,他了解国人爱苏丹街,但站在文化遗产角度来看,苏丹街的建筑物是“最大的问号”。

  他指出,苏丹街属于地区和建筑物组别,除了历史记忆,一定要有实际物体表达具文化遗产的意义。“研究人员发现苏丹街大部分建筑物已经过改建,外观也有所改变,与之前有太大分别。”

  他举例,在吉隆坡独立广场前阿都沙末路和建筑物,至今仍保持文化真实(Culture Authenticity),才成功列入“在宪报上颁布的文化遗产”。他说,“在宪报上颁布的文化遗产’受到法令保护,任何人或单位都不能拆除这些建筑物。

  已列历史范围组别要成受保护遗产难

  文化遗产局官员指出,苏丹街已列入历史范围(Tapak)组别,因此不能列入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中,第9项条件中的“其它条件”组别。

  “法令阐明的9项条件中,最后一项条件虽是‘其它’,但文化遗产局官员不能随意以此条件,把不符合资格的建筑列入‘在宪报上颁布列文化遗产’。”他说,苏丹街基本上必须符合建筑风格(Art Deco)具有特别文化,或符合摩尔式的建筑风格(Moorish)。

  “吉隆坡旧火车站是其中一个,保持上述阐明的建筑物风格和文化的大马建筑物。”

  这名官员重申,苏丹街是在文化遗产局官员本身认为有潜质下,主动研究是否可列为文化遗产,苏丹街业者、负责人或单位不曾向该局申请要求把苏丹街列为文化遗产。(余佩妮)

【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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