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谋杀父母重伤姐姐 大马华裔男子被判处死刑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马来西亚《诗华日报》报道,32岁的马来西亚华裔男子游某涉嫌在北路里半屋内谋杀父母和重伤姐姐被控,当地高庭12月11日裁决被告三项控状罪名成立,两起谋杀案判处死刑,而重伤姐姐则判入狱十四年。
游某面对的三项控状为:1.在2011年9月13日晚上10时至10时30分,在北路里半一间没有门牌的屋内杀父亲,触犯马来西亚刑事法典302条文。2.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谋杀母亲,触犯马来西亚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3.在同一地点蓄意重伤38岁的姐姐,触犯马来西亚刑事法典326条文。
此案由马来西亚高庭法官苏邦莲主审,州副检察司莫哈默菲南尼和都敏尼周主控,被告游某由政府委任法兰西黄律师代辩,并由罗士妮律师协助。
据悉,此案经过审讯,控方先后传召了15名证人出庭供证,被告被裁决上述三项控状表面罪名成立后也选择在证人栏答辩。
马来西亚高庭法官在下判时指出,由于控方证据确凿,被告也无法反驳控方的证件,因此他宣判被告两项谋杀罪状和一项重伤控状成立。
州副检察司莫哈默菲南尼在法官下判时要求法官根据法令判处被告谋杀的罪状。至于重姐姐的案件,他要求重判被告,以保护公众的利益。
被告最终由马来西亚高庭大法官苏邦莲判处谋杀父母的两项控状死刑,并判重伤姐姐的罪状入狱十四年。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