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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华堂呼吁大马政府检讨婚姻法 保障女性权益

2013年04月01日 16: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当地时间3月29日晚,马来西亚槟州华人大会堂妇女组召开常年大会,主任黄秀金呼吁大马中央政府重新检讨1981年婚姻法令条文。

  黄秀金提出,在女性怀孕或分娩之后1年之内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申请,并履行丈夫与父亲的义务,以确保孩子与妈妈获得身心健康保障。

  此外,父母离异后,法庭一般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身为父亲一方就必须支付赡养费直到孩子18岁,可是现代社会,孩子满18岁至上大学期间还必须依赖离异母亲支付孩子教育费至大学毕业。 因此政府应该重新修改此项法令,让父亲支付赡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

  黄秀金还指出,华堂妇女组不久后将成立一个姐妹会,让单亲妈妈拥有一个交流与倾诉的平台,并每月安排一场集会,让单亲妈妈在精神上彼此扶持。

【编辑:蔡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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