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家庭团聚移民与超级签证区别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2013年5月10日宣布,将于2014年1月2日重启父母及祖父母团聚类移民申请,但新规限制每年接受申请的数量并提高了申请条件,目的是减少积压个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
团聚移民申请门槛提高
相对比现行的条例,即将重开的担保父母及祖父母类别的家庭团聚项目有四个新变化:
一是设置了5000个申请的名额配置;二是担保人的最低收入要求在原本基础上提高了30%。例如,一对夫妇、两个孩子的家庭,申请两名长者团聚,这样总人数为6位的家庭,目前政策下要求的家庭年收入为55378加元,新政下将上涨至71992加元;三是担保人的资格条件大幅提高,除了收入要求从1年延长到3年,而且必须提交由联邦税局提供的证明,即新移民需等3年才能提出申请;四是担保的时间从目前10年延长到20年,担保人必须支付被担保人来加之后20年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确保担保人本人为父母和祖父母的社会福利或额外医疗服务费用负责。
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与超级签证属于不同类别的签证,所以两类申请人在加拿大的身份是不一样的,享受的福利也不一样。
两者在医疗及福利上有别
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的申请人拿到签证登陆加拿大以后,已经获得了永久居民的身份,一般情况下,除额外医疗服务,社会救助类的基本都可以享有。而超级签证属于非移民类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人是无法享受当地的医疗及社会保障福利。而且移民部要求超级签证的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必须购买至少一年(一年费用约1100加元)的加拿大医疗保险,以支付其在加国停留期间的医疗费用。
两者在审批时间上也有别
家庭团聚移民签证和超级签证申请的审批时间是不一样的,即将重开的家庭团聚签证,加拿大移民部期望能在两年内完成申请,而超级签证的审批时间只需4周~8周。
景鸿移民关景鸿认为,如何选择适宜的签证要取决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现况,若家庭收入及担保条件符合家庭团聚申请的人士当然适合直接申请家庭团聚移民。然而,有些担保人目前并未达到申请家庭团聚签证的担保条件,与此同时,有些被担保人暂时未决定长期在加拿大居住,他们希望可以随时前往加拿大与亲人相聚但又希望在加国逗留的时间较灵活,不受6个月逗留期的限制,这些类别的人士适合申请超级签证。
另一方面由于家庭团聚签证的等待获批时间相对超级签证较长,而且有名额限制,在未能轮候到家庭团聚签证名额以及等待签证审批的过程中,申请人若急于与亲人团聚,也可以同时申请获批时间短、成功率高的超级签证以便早日赴加。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同时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和超级签证的申请人,持超级签证在加拿大逗留的时间不能视作被担保时间的累计。(邓仲谋)
两种签证申请流程比较
加拿大家庭团聚移民:
1.审批担保人资格
2.准备申请人文件
3.使馆审核
4.参加体检
5.取得签证
6.登陆
超级签证(Super visa):
1.准备申请人文件
2.使馆审核
3.参加体检
4.取得签证
5.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