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欧盟移民晚年生活欠佳 法国将推多项扶助措施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法国欧洲时报网报道,法国一个负责调研有关老年移民生存状态的委员会周三(3日)揭露:法国许多老年移民的“晚年生活欠佳”,面临特别贫困和不能享受某些权利的困境。该委员会主张,在享受权利、住房及融入方面向移民老人提供方便,以便让他们“有尊严和自由地”过退休生活。
据法新社报道,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国民议会议长对此表示重视,将通过一系列措施对老年移民进行扶助。
这项调查任务于2012年11月设立,由人民运动联盟(UMP)国民议会议员德尼·雅挂主持,主要针对住在法国来自非欧盟国家的80万名55岁以上(其中35万65岁以上)的移民,这些移民面对特别贫困和不能享受某些权利的困境。
执行调查任务的报告员、社会党议员阿莱克西·巴什莱在国民议会陈述:这些移民从1950年代起抵达法国,在工业、农业或建筑业工作。“他们曾长年累月以为在法国只是过客,但返家的神话已成过去,绝大多数的人希望在法国终老。”
巴什莱强调:“我们必须承认许多非欧盟国家移民在我们国家的老年生活欠佳,他们的收入低(每月平均退休金700欧元)、居住条件明显不良,通常住在移民工人宿舍里或脏乱差的住房里,而且医疗条件不足。他们的平均预期寿命比全国平均预期寿命短少10年,而且由于以前的职业艰苦,晚年面对许多健康问题。”
报告员强调:“他们与滥用权利的情况离得非常远,而是太常不能享受应享的权利。”
在报告提出的82条建议中,有一条要求把全国340座移民工人宿舍(住有3.5万65岁以上的移民)转变成能够适应老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问题的社会福利住宅。
鉴于移民为居留证延期必得经历“一场奋战”,报告认为“已经获得两次居留证延期的外国人,在申请新的延期时,应该自动给予申请人一张长期居留证”。
内政部6月底发布的一封通函宣示了同样的方向,通函规定:60岁以上的移民申请居留证延期时,如果是第二次申请延期,应给予申请人一张长期居留证。
报告也建议应该让“在法国居住25年以上、法国人的外国籍直系尊亲属(父母等)”获得法国国籍。“这将是一个感恩的重要信号,也符合不容忽视的一部分日趋衰老的移民的期待”。
国民议会议长巴托洛纳保证在将来的移民法案中将以修正案的方式把这些建议纳入法案中。
在35万65岁以上的移民中,40%获得了法国国籍,21万保留原来的国籍。
报告员指出:这些移民获得法国国籍后还可保证他们在法国和其祖籍国之间自由地安排退休生活,经常在两地之间来来往往的移民“太常被怀疑舞弊走私”。报告员要求社会保险机构对这些人的检查“能够更尊重人”。
因为这些老移民处于“弱势”,他们虽然可领取最起码的养老金(现在称之为老年人关注补助金ASPA),但受到限制,当事人必须留在法国至少6个月。这些条件规定不是人人都知道,有些老年移民因此丧失了自己的权利。
社会事务部长图雷纳女士承诺将对这些往返两地的老年移民设立一项特殊的补助。
报告还建议为“一些完全孤独无依的老年移民”提供一种特殊的家庭团聚措施,附以严格的管理规定,只有老而孤独的移民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