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14名中委吁召开特大 维持冻结郑修强3年党籍
中新网9月10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以马华署理总会长廖中莱为首的14名中委9日要求召开马华特大,以针对是否维持冻结马华前组织秘书郑修强3年党籍的原判,进行表决。
廖中莱说,他们要求召开特大的提案只有一个,即“要求维持冻结郑修强党籍的原判”。
他说,马华中委会于本月5日会议通过恢复郑修强党籍的决定,已抵触马华于2011年10月2日代表大会所通过的“成绩不如2008年便不入阁”议决案;因此,他们要求召开特大,“还政”予中央代表。
“若要让郑修强无罪的话,就必须回到中央代表大会。”
他说,由于区会改选将在9月22日举行,因此他们要求总会长蔡细历援引党章所赋以的权力,在22日之前召开特大。
马华中委会是以16票对14票撤销马华会长理事会冻结郑修强3年党籍的原判。
廖中莱10日率领部份中委到马华总部,把要求召开特大的信函移交给总秘书,不过由于总秘书不在,由马华总部行政主任林清海代签收。
询及这次的特大是否对蔡细历领导的中委会投不信任票时,廖中莱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们的目的是要维护党纪。”
在媒体追问这是否“倒蔡大会”时,廖中莱说这不是针对个人的特大,并交由媒体自行诠释。
询及为何只是针对郑修强个人当官问题,而没有包括出任大马旅游促进局主席的马华副总会长拿督斯里黄燕燕,以及仍未辞去槟州港务局主席的蔡细历时,他说,他们只是针对中选的人民代议士。
廖中莱说:“冻结郑修强的党籍可说是最轻的惩罚。”
他说,郑修强在5月9日会见了州务大臣,10日已经知悉本身将受委为行政议员,但在5月11日,郑修强出席会长理事会会议时,却只字不提,还参与整个会议的讨论,包括议决不入阁的。
他说,总会长在会长理事会过后还强调“马华不入阁”的议决;然而,总会长在9月5日的中委会会议上,竟利用本身在中委会的优势,以16票对14票通过恢复郑修强的党籍。
他说,郑修强是代表马华竞选州议席并中选,任何理由包括王命难违,都是不能被接受的。
询及若蔡细历不援引权力在7天内召开特大,特大必须在何时举行时,他说,根据党章,特大必须在30天内举行。他说,如今球是在蔡细历的脚下。
以廖中莱为首的14名中委,是依据党章30.2条文要求召开马华特别代表大会。因此,根据该党章31条文,马华总秘书在接获正式要求后,必须发出适当的通知书给中央代表,通知书须说明召开特大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特大的日期不能迟过收到正式要求日期后的30天。不管基于甚么理由,若在收到召开特大正式要求的5天内,没有发出召开特大的通知书,代表全体要求开特大者的3名代表或任何其中一人,可发出开会通知书给中央代表。
若总会长认为被要求召开特大是极为迫切,可训示总秘书发出不少过7天的较短期限的开会通知书。
廖中莱说,他在过去几天收到全国各地中央代表对中委会推翻会长理事会对郑修强的判决表示极度的不满,认为中委会践踏了中央代表的权利。
他说,由于事情迫切,他要求总会长重视基层的反应,援引党章赋予的特权,让特大在最短的时间内举行,并希望总会长配合三分一中委的行动,不要诸多刁难,包括以“选举即将来临”为借口。
另一方面,以廖中莱为首的15名中委曾针对中委会推翻会长理事会决定,发表联署文告表示不满;不过,在今日签署召开特大的中委名单中少了一人,即副总会长拿督林祥才。
有记者提问是否“第15名中委”跑票时,廖中莱没有直接响应,并指根据党章30.2条款,只要三分一中委签署要求召开特大即可。
马华共有40名中委,包括已经恢复党籍的郑修强。
魏家祥在较后受访时指出,他们是通过电话方式来召集支持开特大的中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