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华裔母亲遭警误导承认打女儿 三个孩子被带走
中新网10月18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纽约布鲁克林一名华裔母亲因女儿在家中不慎烫伤而带女儿就医时,被医生发现孩子身上有瘀痕,于是报告给市儿童福利局(ACS),随后介入案件的警方在审问这名母亲时误导她,说“只要说清楚这些瘀痕怎么来的,就可放她回家”。当时怀有身孕又一天没吃喝的她违心地承认自己用藤条打了女儿。没想到接下来整个事件变得愈发而不可收拾,不仅这名母亲被政府告上法庭,且在接二连三的事情后,她的3个孩子全被ACS带走,目前寄养在两个家庭中。
33岁的年轻华裔母亲黄女士17日下午在华策会布鲁克林分会家庭协调员李江华陪同下,向媒体哭述了一家人被拆散、3个幼龄孩子均被ACS带走的心酸且不公的过程。
黄女士说,去年8月底她在家给女儿煮面时,4岁的女儿不小心碰到了灶台上的锅,将左手手背和手臂烫伤了两个地方。第二天,她带女儿去看医生,医生诊断孩子为二级烫伤,并发现其女儿脚和手上还有其他瘀痕,于是报了警,ACS开始介入。
几天后的9月4日早9点,黄女士被ACS直接送到了辖管警局。黄女士在警局被扣押到晚9点,才有警员开始问讯她。警员问她是如何打孩子的,并说“只要说清楚这些瘀痕是怎么来的,就可以回家”。
但黄女士根本不知道女儿身上这些瘀痕是怎么来的,她说平日里女儿淘气时顶多用手掌拍拍她的屁股,且那时是夏季,女儿脚上有一些疤痕是蚊子叮咬后留下的,还有的是孩子在公园奔跑时跌撞的。
但警方不相信,认为她肯定用什么打的。已一天没吃喝的她,当时肚里还怀着一个5个多月的小baby,又冷又饿的她害怕到了极点,于是在警员的误导下违心地承认自己用“藤条”打了女儿,随后警员要求她将说过的一模一样地写在一张纸上,她也照办了,以为这样就能回家了。
谁知,第二天早晨她被送到中央拘留所,等到夜里11点过堂后才被保释出来,之后被市府控告至刑事法庭和家事法庭。在她被抓时,她的大儿子和女儿被ACS带走,送到了她的好朋友郑女士家,一周后两个孩子又被送到外公外婆家,但孩子们被签发了保护令,黄女士不得靠近,每周只能到ACS办公室和孩子见面。
随后,黄女士被要求上课,学习减压和控制情绪。她上了2个月课获得了证书,法官还是反对将孩子还给她,要求她继续上课。为此,她又上了5个月。而这期间,在去年的12月她腹中的小儿子也降生了,在她出院后的第二天,几天大的小儿也被ACS人员抱走,交给外公外婆抚养。
就这样到了今年的10月10日,因大儿子要去ACS指定的诊所看牙,当时外出回来的黄女士见到了带着3个孩子的外公外婆,尽管她身有保护令不得接近孩子,但想想诊所是在ACS控制下的区域,应该没问题,于是她带着大儿子去看牙,外公外婆带来两个小的去公园玩。
谁想到由此又闯下大祸。看完牙后,带着大儿子出来的黄女士被负责该案的ACS工作人员撞见,当发现外公外婆没跟着来时,于是在第二天(11日)ACS工作人员登上外公外婆的家门,要将3个孩子全部带走。
当时黄女士和表妹池女士拦着不让带走,ACS再次叫来警察,并口口声声说“这是法律所要求的”。气愤至极的黄女士想过去问问警察,她是否可以报警获得帮助时,坐在车上的警察开着车冲她撞了过来,将她撞倒在地离去。为此,黄女士的胳膊被警车的后视镜撞青了。
如今,3个孩子被分送到了两个寄养家庭。思念母亲的孩子们每天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并在见到母亲时就哭着问何时能回家。
而黄女士在9月23日也接到了刑事法庭的判决,尽管没判她坐牢,但17日她带来的法庭文件显示,她在2015年9月23日前的两年内,全天候地不得在家中、学校、商业环境和工作地方见女儿。
不擅英文的黄女士收到法庭的判决后,公派律师也没有给她解释判决的内容,只告诉她“没事了”。同来的表妹池女士英文不错,在表姐被ACS调查和孩子被带走的前后过程中,她发现ACS提供的中文翻译经常是乱翻,且翻译的文字多处词不达意,由此也导致有关工作人员和法官的误解,给表姐的案件带来极大麻烦。
对于黄女士的遭遇,华策会布鲁克林分会李江华认为,黄女士在没打孩子的情况下,被ACS工作人员和警员误导而违心承认打了孩子,随后带来这一连串的痛苦遭遇与全家人被拆散,他希望社区能有好的、有经验的律师帮助黄女士,洗刷掉她的刑事罪名,并能让孩子们重回母亲身边。
州众议员奥迪兹华裔助理赵靖桉表示,他在了解整个案件发生的过程、细节和收集到所有文件后,提交给议员,让议员能介入此案,帮助遭受不公待遇的黄女士。另外他也告诫华人,不要惧怕官方、警员和政府部门,在任何时候都可行使自己的权利,像要求律师,提供正确中文翻译以及报警求助等。(崔国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