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富商最贵离婚案引关注 英国大马居住地成焦点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大马企业大亨邱继炳及前大马美后蔡秀萍(译音)的“史上最贵离婚案”引起关注,上诉庭22日裁决蔡秀萍不得阻止丈夫在大马民事法庭入禀离婚案,并谕令此案返回吉隆坡高庭重审,以通过双方居住地来决定由何方法庭审理此案。
67岁的蔡秀萍是在2013年2月入禀英国法庭要求离婚,若成功离婚,她有机会分得邱继炳一半身家,估计高达5亿英镑(23亿8785万令吉);邱继炳则在此际入禀大马法庭申请离婚。
虽然大马高庭法官诺莱妮已在去年12月11日同意让邱继炳提出离婚申请,但蔡秀萍入禀上诉庭,要求重新检讨高庭的裁决。
以法官莫哈末阿里夫为首的上诉庭三司,22日驳回蔡秀萍的上诉申请。另2名承审法官为马永贵及黄德华。
惟法官黄德华在宣读判词时也说,该案必须重返吉隆坡高庭审讯,以决定双方居住地的问题,以决定应由哪个法庭聆审这宗离婚案。吉隆坡高庭必须派出另一名法官来决定上述事项。
他指出,上诉庭三司认为,由于案情有许多矛盾之处,高庭法官诺莱妮针对双方居住地的裁决有误,才会批准邱继炳入禀大马法庭申请离婚。
蔡秀萍代表律师山慕佳指出,“蔡秀萍从1980年开始就没住在大马,现在住在英国。因此,她认为英国法庭才能裁决该案。”
蔡秀萍是在1969年夺下大马美后的后冠,并在1970年嫁给邱继炳,育有5名子女。
邱继炳则是英国时尚与家具品牌Laura Ashley、马联工业(Malayan United Industries Berhad,MUI)的董事长。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他为大马第36大富豪,在澳洲、大马、加拿大都有价值数百万英镑的豪宅。
根据英国小报《每日邮报》的报导,蔡秀萍是以丈夫作出“不合理行为”为由提出离婚,她声称丈夫控制欲强,让她在英国的生活有如囚犯,每周只能花50英磅(约248令吉)买食物。
报导也指出,她声称和邱继炳分居2幢房子,两人已有12个月没有交谈,而她受到的种种限制包括,她不可以在未获邱继炳同意下离家半步,可以吃水果蔬菜,但不能吃一些特定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