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华裔身份证遭盗用买房 被银行追债11万令吉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曾经两次遗失身份证的华裔男子,遭人盗用身份购买价格40万令吉的双层排屋,却毫不知情,直到银行向他追讨11万8221令吉的房屋贷款,他才惊觉自己成了代罪羔羊。
住在芙蓉亚沙再也花园的曹嘉诚(32岁)27日向行动党万茂州议员叶耀荣求助时申诉,如果无法缴付欠款,他将被法庭宣判破产。
曹嘉诚指出,今年1月11日傍晚6时35分,一名男子来到他家,指他于2010年向银行贷款,在芙蓉达城购买一间40万令吉的全新双层排屋,过后没有摊还贷款,银行在2011年拍卖屋子,目前他共拖欠银行11万8221令吉85仙的贷款。
他表示:“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并询问对方有何证据证明我拖欠贷款,对方要求我不要问太多,同时,把一份由芙蓉法庭发出的起诉信交给我,要求我签署并在3月11日出庭,否则法庭将宣判我破产。”
他说,由于信中列出的地址共有3个,分别是亚沙再也花园的住家地址、大地花园及芙蓉达城镇,他觉得可疑,因此不敢在文件上签署。
目前单身的曹嘉诚指出,他现居住的屋子是父亲所购买,他没有买过房屋,也没能力购买,而且他不曾接获任何关于银行贷款的信件,突然被指拖欠银行房贷,让他深感无奈。“我在轮胎店打工,每个月薪水才1490令吉,连信用卡都没有资格申请,更别说是购买价值40万令吉的房子。”
曹嘉诚提到,他曾经换过3次身份证,第一次是因身份证损坏,另两次分别在2003年及2014年10月间遗失,两次遗失身份证后,他都有到警局报案。他指出,他在第二次遗失身份证数个月后,曾接获银行来电指他拖欠58000令吉的信用卡费用,他曾就此事报案,但过后不了了之。
至于这次被指拖欠银行房贷,曹嘉诚怀疑是遗失的身份证遭人盗用购买屋子,导致他无辜受连累,他已就此事向警方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