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中国客工被控谋杀同乡,若罪名成立,将成为近期在新加坡本地因谋杀罪名而上绞刑台的首个中国人。
在印刷与出版公司工作的骆发明(37岁)涉嫌于2008年9月4日清晨6时40分左右,在亨德申路第94座组屋10楼单位用刀捅死室友龚会龙(27岁)。
来自江西的骆发明,如今就这项谋杀罪在本地高庭受审。谋杀罪的刑罚是死刑。
被告和死者是同乡同事
主控官阿玛吉星副检察司12日在命案开审时披露,被告和死者是同乡也是同事。两人在2007年2月来新前已认识。起初,他们同睡一个房间,关系闹僵之后仍住同一屋檐下但不再同房。
控方指被告和龚会龙在案发前一天傍晚,为了加班而发生争执。两人的女上司尝试劝解,可是失败。公司老板过后出现,责怪被告妨碍龚会龙工作。被告气愤地离开,丢下未完成的工作。
隔天清晨6时40分左右,被告疑从厨房取了一把20公分长的刀子进入龚会龙的卧房捅他。龚会龙惊醒,与被告挣扎,但后者涉嫌继续捅他。一个室友喝令被告住手时,他才停止攻击龚会龙,然后逃离案发地点。
被告用锤子敲女上司头
被告被指在离开后去了坐落于亨德申工业区的公司,用锤子敲了女上司的头部几次,导致她晕倒。她苏醒时,发现厂房着火。工业区的保安人员过后在12楼发现被告并报警,警察赶到把被告逮捕。
验尸报告显示,龚会龙因心脏、双肺和大动脉的刀伤而死。
除了谋杀罪之外,被告也被指以锤子敲女上司黄欣萊(57岁)的头和掐她,明知道她失去知觉还纵火,企图谋杀她。
此外,被告也面对两项恶作剧罪,即他在案发当天早上7时20分至7时55分,放火烧公司和用锤子砸坏公司里六台机器、九台电脑荧光屏和一台传真机,造成24万7500元的损失。控方以谋杀罪提控被告,其余三项则暂时搁下。
与龚会龙同房的梁于亮(酒楼职员)目睹他被杀的一幕。他12日叙述,他在案发前被“啊!啊”叫声吵醒后查看叫声的来源,看见光着上身的被告站在龚会龙的床边,用左手按着对方。
接着,被告的右手往龚会龙的身体前后移动了几次,但梁于亮没看见被告右手握着的东西。以为两人打架,梁于亮向他们喊了几声“好了”,被告过后离开。
认识被告约十年的谈川川(机器操作员,32岁)告诉李兆坚法官说,被告在案发前一晚情绪不稳定,拨电给他时似乎哭过。担心被告做傻事,谈川川不加班就赶出来安慰他,过后也通知被告在本地的小舅子。
案发后,谈川川从被告的小舅子那里听到他杀了人,拨电向他求证。谈川川不记得被告当时是说“我把两个干倒了”或“两个已经倒地了”,但给他的印象是“两个人死了”。
被告的两个男室友张琪(面包师傅,27岁)和李庆涛(碾磨工人,25岁)供称,被告和死者关系不佳,曾发生激烈口角。不过,两个证人都不知道死者和被告为何交恶。此外,他们和梁于亮三人都在案发前一晚嗅到被告有酒味。
据知,被告举债来新加坡工作,在中国的妻子和一对10岁和15岁的儿子靠他的收入生活。辩护律师安南透露,被告将以他可减轻罪责(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为抗辩理由。一般以此为辩护理由的被告,称他们干案时精神状况异常,所以可减轻罪责。
案件展期至4月续审。(部分人名译音)(郑靖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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