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发展速度过快,相应的法律规范难以配套落实,加之部分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淡漠,导致电子商务、尤其是C2C网上交易鱼龙混杂,消费者一不留神就会“上套吃药”,权益受损后难以讨回公道更是行业“潜规则”。以下是记者近期整理出的一组电子商务侵权典型案例:
留言不爽,“米田共”伺候
浙江的赵小姐从网上购得一款服装,货到后,发现有些货不对板,于是在网上跟卖家“沟通”了几句。赵小姐万万没想到,几天后,她收到一个精致的包装盒。打开盒子,里面有一个盒子,再打开,还有一个盒子,再打开,又是一个盒子!这个盒子里面,居然放着一坨大便!赵小姐不敢再唠叨了,因为卖家已经掌握她的地址和手机号码等资料,“万一卖家恼羞成怒,给我寄颗炸弹过来怎么办?”赵小姐自认倒霉。
有网购人士说,类似以“寄屎”方式报复买家的卖家,网上不是一个两个。
无证无票 维权要打“无头官司”
大连的谢小姐在网上看中一件衣服,价格500元,由于当时该购物网站正在系统更新和维护,无法完成支付宝交易,她选择了汇款购买。衣服收到后,谢小姐发现该衣服并不是卖家说的“专柜正品”,而是“精仿版”,气愤的谢小姐决定退货,可对方在电话中说,页面上明确了“不退不换”。再打去电话或留言,对方干脆置之不理。谢小姐想到维权,可是因为没有通过支付宝交易,整个交易过程得不到网站的任何保护,更重要的是,自己连购物的凭据也没有。去找消费者协会?想想连发票或收据都没有,怎么投诉。
想来,在网上向个人买家买东西,什么时候拿到过发票?
快递很忙 “乌龙验货”成惯例
去年10月,上海市民程女士在网上看中一款化妆品,经过一番询价后觉得价格要比商场便宜了不少,而且商家的“信誉度也挺高”,于是决定下单。过了两天化妆品到了,因为当时程女士不在家,快递员未经验货手续就擅自签名签收。程女士回家开包后发现,化妆品包装是坏的。
经过与快递公司一番交涉,公司表示,他们一天要送很多单子,要是都逐一拆开验货根本不可能。通常情况下,只要客户确定外包装完好,会要求客户先签字确认收到货后,才允许拆封查验。更有一些快递员为图省事,在给单位职工送快件时,一般会直将包裹留在收发室或随便拉一个人签收,买家根本无从验货。
“开关店”低价是鱼饵
一些无良商家用大大低于市价的价格吸引消费者,但提供的商品不是二手货就是假货。由于在网上注册一家网店成本极低,不少商家甚至玩起卷款走人的“开关店”把戏,反正骗了这批人后,大不了换个地方再玩就是。
北京的刘小姐在某网店看中了一款“名牌”手提包,标出的价格只是实体店的一半。经不住诱惑,刘小姐按照网页提示向指定的账户汇了钱。两个星期过去了,刘小姐却依然没有收到手提包,再次登录该网页的时候,这家网站已经无法打开。刘小姐打开购买时保存的页面,发现这家店的“霸王条款”规定:“本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看着眼前这个“名牌”包包,刘小姐无计可施。
“信用度”买卖明码吆喝
为了奖励诚实守信的商家,国内最大C2C网站淘宝推出信用级别制度。淘宝会员在淘宝网每使用支付宝成功交易一次,就可以对交易对象作一次信用评价。在现行游戏规则下,信用越高,卖家在淘宝店铺排列的位置就越靠前,也就越能吸引客户。
根据淘宝的初衷,“信用度”原本应该成为消费者网上交易的重要依据,但因为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信用度”竟然也可以成为某些人的摇钱树。记者在网上输入“网店刷钻”、“刷信用”等关键字后,可以轻易的查到10多万个结果,其中大多数都是专业“淘宝代刷信誉服务”的网站。其中一个网站上标出的价格是,实物一钻275元,二钻550元、三钻1000元、四钻1900元、五钻3500元、一冠(皇冠)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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