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熊卓为在北大医院就医死亡,家属起诉后一审获胜,双方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本报曾多次报道)。昨天上午,此案在市高院二审开庭,北大医院邀请了一名年轻女性作为新的证人出庭作证。在随后的询问中,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指称证人撒谎。
9点钟,一位律师坐着轮椅,被人推着来到法庭。北大医院的代理律师郑律师说,这是北大医院为此案新增加的赵律师。
记者注意到,案件中备受关注的实习生于峥嵘此次没有出庭,北大医院带来的卷宗资料中,还有一个黑色提包,装着塑胶人体模型。
熊卓为死亡当天,其肋骨骨折、肝破裂。院方称是抢救时间过长导致,王建国不予认可。昨天上午,北大医院代理律师希望用塑胶人体模型,当庭演示抢救方法,以证明按压心脏需要用力,用力可能会导致肋骨骨折。
王建国表示,这并非新的证据,他不想看这样的演示。三名法官斟酌后,没有允许院方的要求。
随后,王建国和北大医院双方针锋相对,仅辩论就长达一小时之久。
最后陈述阶段,王建国表示可以调解。
“医院也同意调解,愿意给予熊卓为本人一定的补偿,但前提是要把事实搞清楚。”北大医院代理律师说。
法庭未当庭宣判此案。
-庭审直击
新证人出庭遭追问
庭审中,为证明熊卓为在入院前身体状况已经很差,北大医院邀请了新的证人出庭作证。
这名证人说,她是北大医院的职工。熊卓为入院前,她和其他同事一起,从别的地方找来轮椅,推着熊卓为进了医院。“当时熊教授说自己腰疼难忍,但还是坚持工作。”
原告席上的王建国得到法官允许后提问:“你记得确切的年份吗?”
“不记得是2005年还是2006年了。”
王建国转而一笑:“那也就是说,你也一二三四都不认识了?我再问,你记得当时从哪里找来轮椅吗?”
“这个记得,是319室。”
“那319室当时有哪些人?房间摆设是什么?”王建国继续追问。
证人表情惊讶:“这个不记得了……”
王建国的手猛然指向证人:“你全部都在撒谎!当时我就在319室,是我把熊卓为送到单位,然后跟着一起去住院的。我全程陪同,你若是在场,怎么完全不记得呢?你是在说谎!”
“请上诉人注意,你不能对证人的言辞妄加论断!”见证人窘迫,北大医院的代理律师发言说。
法官制止了王建国:“请注意,对于你的提问,证人记得的都已说明,不记得的也明确表示不记得。这没有问题。”
-庭审焦点
北大医院是否存在非法行医
王建国的证据,来自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给他的回函(2008年3月,他曾就此事举报)。回函说,从调取的临床病历记载中,未发现上级医师对实习生于峥嵘等人指导的签字,这违反了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因超过2年时效,卫生监督所没有实施行政处罚,但给北大医院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北大医院代理律师说,院方从未收到过这份意见书。
“你状告的是北大医院,而北大医院是三甲医院,有相关的各种证件。它怎么会存在非法行医呢?”
是否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北大医院指出,在一审中做司法鉴定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而王建国的代理人卓小勤自称政法大学职工,因此他们和鉴定机构存在利益关系。且鉴定的医师,是从武汉同济医科大学转来,熊卓为的母亲是同济医科大学教授,他们之间也存在利益关系,因此不认可这份鉴定。
王建国则表示,熊卓为的母亲退休前是武汉协和医院的教授,并非同济医科大学教授。“况且她今年都89岁了,怎么能左右这个鉴定呢?”
熊卓为到底 是否需要手术
王建国方指出,如果熊卓为没做手术,就不会出现肺栓塞,就不会死去。“手术同意书,是没有资质的于峥嵘和熊卓为签订的,根本无效!”
北大医院表示,“你们说不做手术熊卓为就不会死,要是这样的话,所有的医院都没法开了。手术必然存在风险,可能会出现并发症。手术前我们已预料到会有并发症,所以让患者三天后下地活动。但我们不可能预料到熊卓为会出现肺栓塞,这是目前的医学所不能预料和控制的局限!”(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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