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的高龄孕妇林娥不愿到正规医院生产,却偏爱江湖郎中,最终酿成了一起母婴双亡的惨剧。日前,害人的郎中张桂云被嘉定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林娥从老家到上海打工已经好多年,虽然早已成为母亲,但在43岁时又怀上宝宝。2007年2月的一天下午,林娥觉得肚子很痛,凭着经验她觉得孩子要出世了,于是在家人的陪同下找到江湖郎中张桂云接生。
张桂云和林娥一样,也是外地来沪人员。张桂云在嘉定菊园新区租了间小房子,开了间小诊所,平日里为附近的农民工看看小病、卖点常用药,偶尔也会为人接生。实际上,“张医生”仅有初中文化水平,从未接受过正规医学教育,更无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张桂云一番检查之后,告诉林娥暂时还不会生,林随后跟家人回去了。当天夜里,林又感到肚子剧烈疼痛,就再次由家人陪同来到张的小诊所。这时,张觉得林的年龄有点大,自己给她接生需要冒很大风险,就劝林的家人将其送到正规医院生产。林和她的家人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们觉得林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在小诊所生产不仅费用少,产后护理也很方便,都不愿意走。张即安排林在小诊所里待产。
次日傍晚,张见林即将临盆,就叫来自己的姐姐帮忙,先让林娥喝了杯红糖水,后又为林注射了缩宫素,不久就接生下一男婴。可惜男婴因脐带绕颈已经死亡,迷迷糊糊的林也血流不止。后来,张的丈夫叫车将妻子送到正规医院治疗。可惜为时已晚,林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的医疗行为对林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
庭审中,张桂云觉得自己挺“冤枉”,自己本是不同意为林娥接生的,是在林和她的家人恳求下才做的。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无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张固然是应孕妇林娥家人的要求为其接生,但实施的医疗行为是导致孕妇林娥产后大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的主要原因,张对林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文中被害人为化名) ( 陈丽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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