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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村干部疑私分安置房:集体经济流失6194万(2)

2011年08月23日 15:0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这笔“交易”导致村集体经济流失6194万元

  据和田、昌泰房开和新桥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规定,两家房开公司支付的购房价是每套35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按实计算,多退少补。昌泰房开法人代表王启有说:“目前还没结算,估计每套成本会低于35万元。”

  有一些村民说,房开垫付资金,然后以成本价购房顶抵垫资部分,表面上看似合情合理,但垫付视同借款,算一算成本账,最终大大获利的是房开公司,吃大亏的是村集体经济。

  以昌泰房开为例,2007年底垫付820万元,考虑房子销售、资金回笼周期因素,这820万元以民间借贷月息1%计算,2年利息近200万元,本息约为1020万元。昌泰以35万元/套成本价购得66套房,总计成本为2310万元,以当时新桥大厦均价8500元/平方米、每套房平均面积140平方米计算,售出的市场价高达7854万元。这样一来,除掉购房成本2310万元,以及垫付资金和利息1020万元,将近有4524万元的利润。

  据上述一进一出匡算,和田房开公司“进账”约1670万元。换言之,新桥村共流失村集体资金约6194万元。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安置房到底安置了谁?”有村民说,房开获利部分,其实也是村集体资产流失部分。

  时任瓯北镇镇长、现任瓯北功能区管委会主任徐孟鹤是当初569套房子分配方案及分配名单的终审人。他对记者说,“当时新桥村上报镇里的安置房子分配原则和方案,并没有提到房开公司以成本价购房,我们也不知情,这是村委会隐瞒了情况,这违反该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

  余承界等村民代表告诉记者,其实村里搞的村民代表分房会议纪要是有问题的,“他们(指村干部)叫来的人有的不是村民代表,特别是在白纸上制作“空白的村两委会议记录表”叫我们这些村民代表先签字,内容以后套进去,开会叫大家签个到,每人发100元。”

  记者查看该村有关分房方案的“村两委会议记录表”,发现“签名栏”设置在“记录内容栏”之上,这在客观上为“先签名、后写内容”提供了方便。

  两名村领导获得4套房子的“贡献奖”

  此次“安置门”的另一个焦点,则是新桥村前任村支书葛彩华和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各以成本价购得新桥大厦一套“奖励房”。

  两名村干部凭什么能以成本价购房?余乾寿说:“当时村里考虑到我们任职时间较长,争取三产返回地项目较多,报批比较辛苦,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我们以成本价各享受一套房子。”

  据余乾寿提供的相关协议书和会议记录来看,余乾寿“享受”的是顶楼30层套间一个(3001室),葛彩华“享受”的是28层的东南套间一个(2801室)。

  这两套房子,让两名村干部获利多少?余乾寿是30层的顶层越层房,面积200多平米,是楼层和朝向最好的东南房,其支付的成本房价是工程造价。经了解,每平米工程造价约2500元,而当时市场均价8500元/平方米,加上楼层和东南朝向的加价,市场价200多万元,而他只需支付工程成本价50万元,获利空间约150万元。

  葛彩华通过“奖励房”也获利100多万元。

  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又在隔壁的蔡桥村的蔡桥大厦各获得140平米的成本价房的“奖励”。“奖励”理由是对该村建安置房也有贡献,为之“帮过忙”,从中又分别获利100万元左右。

  陈步高等村民说,这个成本房被村民“挖”出来了,他们找个“贡献奖”开脱,这分明是为侵吞村集体资产找理由。

  柯玉平等许多村民说,这些村干部每月有工资3500元,为村里办事是应该的。建安置房算是有贡献,可以“奖励”两套房子,那么县干部就可以“奖励”5套、8套,中央领导就可以“奖励”50、100套,这太荒唐!

  “该违法的查处,该追回的追回”

  据悉,永嘉“安置门”曝出后,引起永嘉县委、县纪委的高度重视。永嘉县委书记盛秋平表示,现在有些村民主管理比较乱,再加上土地和房产资源比较多,给一些搞歪门邪道的村干部提供了寻租的机会。日前永嘉县纪委已成了调查组,将严肃查处此事,该违规的纠正,该违法的查处,不该奖励的该追回坚决追回。

  盛秋平还表示,当时永嘉县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行政划拨的安置房用地只要补交10%土地出让金,就转为出让性质,房子变为可在市场流通的商品房,这个做法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让失地农民多得点利,但这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也带来一些弊端。对此要深刻反思,今后予以纠正,并要举一反三,加强对村级安置房的规范管理。(作者: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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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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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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