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琐事,父子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气急败坏的儿子一头将81岁的父亲撞死。昨天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孙志刚故意伤害案。
孙志刚今年41岁,无业,精神病患者。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志刚于2009年5月10日21时许,在西城区三里河东路某号楼东侧自建房内与其父亲孙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互殴,孙志刚用头猛撞孙某的头、面部,将其撞倒在地,致孙某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孙志刚作案后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李罡 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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