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学费!
去年6月,21岁的重庆某大学的学生杜敏(化名),通过网络与年届40的北京某公司副总孙坤(化名)相识,一个月后结婚,半年后,杜敏起诉离婚。孙坤同意离婚,但要求返还1.6万元学费等费用。杜敏称,这些是婚后孙坤主动支付,拒绝返还。
日前,海淀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判决1.6万元是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不用返还。本报记者 王殿学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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