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同级监督该发力了
同级监督,该发力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同级监督,在党内监督的长期实践中是个“老大难”。之所以难,固然有相关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客观因素,但是不是也有监督者担当不够、畏首畏尾等主观原因?况且,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幕开启,一系列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历史性探索,为破解各种监督困境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支撑。最典型的,就是巡视,大刀阔斧的改革给力,加上巡视组敢于动真碰硬,使得自上而下的监督脱胎换骨,锻造了一把削铁如泥、震慑九州的“王者之剑”。与之相比,同级监督偏软、乏力,依然是制约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反腐败斗争效力的“短板”。
党的十九大开启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站在了一个新起点。在党内监督中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发力点。东风已来,解决“老大难”,啃下“硬骨头”,正当其时。从这个角度看广州探索推进同级监督的做法,最大的启示是“为”,这是“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的为。
需要指出的是,同级监督,主责在党委(党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是关键,领导班子成员人人有责,不能把自己当旁观者,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全推给纪委,坐在城楼上观山景。同级监督能不能正常开展,同有没有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使党内政治生活有战斗性和锋芒,真正严肃起来,各级党委(党组)不仅要态度坚决,更要把问题导向具体化,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委(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既要按照党章规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又要自觉把监督作为分内之事,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注重日常、较真叫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形成相互监督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
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承担着“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等具体任务。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各级纪委要联系责任担当、把自己摆进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以专责监督协同配合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和监督合力。一个时期以来,有的纪委书记不敢担当,一看监督对象是“一口锅里吃饭”的班子成员,就抹不开面子,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丢选票等心理影响下奉行“鸵鸟政策”、搞好人主义。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蜕变的过程,实际上平时不是没看到、没听见,而是不愿意去得罪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心病还须心药医”,对于各级纪委来说,同级监督要攻的“坚”、克的“难”,首在担当,以无私无畏、敢打硬仗的强烈担当忠诚于党、忠实履职。
对于正在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有力、有效的同级监督不可或缺。有人说得好,“谁是最了解你的人?说到底,还是身边的人。”对党组织而言,同级相互监督是最直接、最经济的监督;对领导干部而言,乐于接受同级监督是视严管为厚爱、以他律促自律的政治觉悟和智慧。否则,平时无人提醒、无人来管,等到巡视组来的那一天,可能一切就晚了。(本报记者 陈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