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原来是专门学校的学生,“留学”在留资格到明年的4月中旬,但因为没有按时缴纳学费,两个月前被学校开除了。我想打工赚点钱之后再回国。请问,我是不是在签证到期之前回国就可以了?
答:您以前就读的专门学校应该是已经向入国管理局报告了您被开除的事情。持留学在留资格者要是持续三个月以上没有从事在留资格所规定的活动,会成为被取消在留资格的对象。一般情况下,入管局会给你发一个通知,指定一个日期让您亲自到入管局进行“事情听取”。进行“事情听取”时,本人或代理人可以讲述自己的意见,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没有进行在留资格所规定的在留活动时,除了有正当理由(因重病不能上学等)的情况之外,一般是被取消在留资格,只能在入管局指定的出国准备期间内回国。(摘自:日本《东方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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