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从本周开始启动2011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1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沈阳市将从申报者中向国家人社部推荐1-3位候选人,入选2011年创业启动计划的项目,将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或50万元的资金支持。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截至时间到3月25日。
留学归国人员凡符合下列六个条件均可申报创业支持。即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高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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