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加州失业率居高不下,愿意替外国籍员工申请H1B工作签证的雇主大幅减少。还有不少雇主虽同意为员工申请H1B,但办理签证费用须全部或部分由员工自行负担。但不少急着解决身份员工虽然花费数千元,却仍视为值得庆幸的喜事。
中国大陆留学生温迪去年5月毕业后工作一直没着落,只有利用OPT期间抓紧时间找工作。直到今年3月,有一家美资企业表示可以为她申请H1B,但要求温迪自己负担总额近4000元的移民局规费和律师费,温迪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温迪表示,签证费虽是一笔不小开销,但因为许多人“愁的不是钱,而是找不到愿意办身份的公司,OPT用完就得回国了”。所以在OPT到期前只要找到愿意帮办H1B的雇主,即使申请费和律师费都需自掏腰包,大多数人都会接受,先解决身份再“骑驴找马”。
同样全额自付工作签证费用的上班族Monica也说,对不少毕业留学生而言,能找到愿意帮办H1B的雇主就很庆幸了,至于雇主要求雇员负担全部签证申请和律师费,似乎已是近年劳工市场普遍接受的“潜规则”,因为“经济不好,公司和人一样都会想办法省钱”,而且在中小型公司这种做法更常见。
Monica还透露,正因中小型公司比大公司更愿意“变通”,所以她的同学和学弟学妹中,有人求职时就专挑小公司“试运气”。
在一家华资企业工作四年的圣地亚哥加大毕业生Winston的H1B签证去年秋季到期,雇主要求Winston全额自付续签申请和律师费,总额约3000多元。Winston提出,第一次申请H1B时,一切费用都是由公司承担,虽然近年来经济不景气,但也不应完全将这笔费用转嫁给雇员,要求公司至少分担部分,但遭拒绝。
由于H1B即将到期,根本来不及换工作,而且“现在愿意出钱帮员工办H1B的公司一下子根本找不到,到哪儿都样”,Winston再三考虑,最终只得向雇主妥协。
律师张军指出,虽然法律未明确要求雇主支付雇员办理H1B的律师费和非强制性的加快费用,但签证申请、转移、续签等移民局规费明确要求必须由雇主支付,且雇主也不能事先垫付、事后从雇员薪资里扣除。
张军指出,移民局要求雇主应优先考虑将工作机会给美国公民,只有当无法找到适合的美国公民时,才能雇用外国籍员工,当局设置高额的工作签证申请费用,正是为确保雇主在必需的情况下才雇用外国籍员工。
张军透露,近年来当局也加强对H1B员工监管,会派员查核持H1B的员工是否的确在该企业任职、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职位是否与H1B申请信息吻合。雇员的薪资是以签证申请数据中工作地点的薪资水平为参照,如果雇员拿到工作签证后,又被长期派驻外州甚至外国,即使是同一家雇主,从严格的法律意义言,移民局也会要求雇主依据雇员所驻地的薪资水平,重新为其申请工作签证。(骆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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