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1)日四川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日本与四川双方人员交往,深化友好交流和互惠互利合作关系,日前,日本广岛县决定,自2011年5月起专门设立“广岛县—四川省友好交流奖学金”制度,用以鼓励四川优秀学生前往广岛县内大学留学。广岛县将为入学第一学年的四川学生每人每月提供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00元)的奖学金。
据悉,日本广岛方面近日已将《“广岛县—四川省友好交流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荐“广岛县—四川省友好交流奖学金”受奖留学生人选的委托函》寄送至四川有关部门。根据该实施办法和委托函的要求,四川有关部门将在省内大专院校中首批选拔推荐10名优秀学生,于2011年11月启程前往广岛县内相关大学开始留学生活,完成所选对口专业课程的学习任务。
据了解,1984年9月17日,四川省与广岛县缔结友好关系协议书签字仪式在广岛举行。双方同意根据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原则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精神,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缔结友好省县关系,在农业、工业、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教育、旅游事业等各个领域广泛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26年来,两地官方和民间交往频繁,在等多个领域里开展友好交流与互利合作,并不断取得可喜成果,双方对在新形势下继续深入发展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的前景充满着信心。(王月婷 赵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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