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次设立留学人员赴闽创业启动资金
记者从福建省公务员局获悉,该局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政策,首次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同时,福建省还将为符合条件的来闽创业留学人员颁发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在申请人才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符合条件者给予优先安排。
福建省规定,每年将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各设区市给予配套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创业投资基(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安排。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留学人员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贷款贴息。留学人员企业租赁房用于创业的,当地政府可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入驻各类园区的,由园区优先提供场所,享受租金减免优惠。各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对来闽创业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企业给予一定税费优惠。对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减免手续费。
同时,福建省还将实施福建省人才居住证制度,为符合条件的来闽创业留学人员颁发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待遇。来闽创业留学人员申请人才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符合条件的各地各部门要给予优先安排。
此外,全省各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留学人员企业免费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档案管理和创业咨询服务,免费组织留学人员企业参加人才招聘会、海外招聘团、发布招聘信息等,支持留学人员企业引进人才。(谢添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