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创园可申请资助 海归项目最高资助100万
2013年01月10日 19: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9日),记者从深圳市外专局获悉,深圳市各留学生创业园可申报2011、2012年度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每个留学生创业园一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主要包括完善留学生创业园公共服务项目、留学人员创业(就业)培训项目以及参加与引进留学人员相关的展会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北美留交会、广州留交会等)。留学人员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设项目资助标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及补贴资金安排情况确定,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确需超过的,应报市政府批准。每个园区一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市外专局提醒,申报单位填写相关申报表后,由主管单位和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向市外专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于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外专局,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庄瑞玉)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