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军事立法取得历史性成就(3)
2012年10月24日 09:37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服务大局,保障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
记者: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是我军履行使命任务的根本保证。10年来,军事立法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黎红:围绕推进军事斗争准备、保障部队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出台了一大批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国防动员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填补了国家法律中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制定《无线电管制规定》等,确保在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顺利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和电磁频谱管理。制定《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等,为提高我军武器装备质量,奠定了比较坚实的法规制度基础。制定了一批规范作战指挥、作战行动、作战保障、战备训练和战时管理的法规、规章,完善了适应军事斗争需要的法规制度。
根据部队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需要,制定《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明确了军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指挥、协同、保障等制度机制。制定《海军赴亚丁湾护航行动教令》《海军非战争军事行动纲要》等军事规章,为海军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提供了遵循。
【编辑: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