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媒称中国歼15性能超苏33 售华苏35背叛俄利益
据俄罗斯军工综合体新闻网12月17日报道,中国强调国产新型舰载歼击机歼-15的性能全面超越俄罗斯苏-33,中国航空工业的进步能够保证歼-15的一系列性能比上世纪80年代的产品先进。俄军事专家克拉姆尼克认为,现在的主要问题不在于歼-15优于苏-33,而在于俄方继续与中方合作,特别是出售配备先进发动机和雷达的苏-35S歼击机是否合适。
俄媒称,中国国防部发言人耿雁生日前表示,国产歼-15舰载歼击机在所有性能上都超越了俄罗斯苏-33,前者不是后者的改制品。俄军事专家克拉姆尼克评论指出,中国新战机的研发历史相当典型,上世纪90年中国得到了许可组装苏-27SK歼击机的合同,随即非常迅速地仿制了飞机的部件和组件,开始生产国产歼-11飞机。之后,中国从乌克兰得到了未完工的“瓦良格”号航母,经过现代化改装,不久前以“辽宁舰”的名称编入中国海军服役,从而使国产舰载歼击机研制问题备受关注。
此前原苏联走通了在苏-27基础上制造舰载歼击机苏-33的道路,这种榜样鼓舞了中国,中方开始与俄方谈判采购苏-33事宜,但是未能成功。中方只想采购2到4架飞机进行研究,然后仿制,俄方坚持大批量出口,50架的数量完全可以满足“辽宁舰”和至少另外一艘航母(如果建成的话)的需求。如果同意俄方的条件,中方仿制苏-33就将没有意义,因为到第3艘国产航母服役(20年代中期)之时,源自上世纪70-80年代的飞机已经相当老旧。中国在俄罗斯受挫之后,再次把目光转向乌克兰,结果得到了1架(也有消息称两架)没有在克里米亚海军航空兵试验场飞行过的苏-33原型机及其一些部件和配件,从而成为中国歼-15的原型机。苏-33在中国的再生产进展相当迅速,因为中方在仿制苏-27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中国过去25年在计算机领域取得的成就无疑能为国产飞机配备更加先进的设备,至少要比1987年生产的原型机上安装的设备先进得多。中国可能还在减轻飞机结构方面取得了进步,关于苏-33过重的问题早已进行过探讨,有了俄罗斯的经验教训,中国完全可以避免相同的错误。至于中国歼-15歼击机及其材料的寿命问题,只有在飞机试验过程中才找得到答案。
俄媒称,与此同时,中国暂时还没有解决本国航空制造业最为关键的发动机问题,中国航空发动机的寿命和经济性能都不如俄罗斯产品,包括歼-11和歼-15安装的以AL-31FN为基础的WS-10发动机,尽管中国对自主研制WS-10发动机并开始批量生产感到满意。实际上,随着国产发动机每个系列产品的先后研制和生产,中国在航空发动机方面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中方甚至声称已经没有差距。但是尽管中国在发动机制造方面取得了进步,却仍然从俄罗斯购买发动机,而且非常重视,比如坚持为最新型号的轰-6K(苏联50年代生产的图-16轰炸机的中国版)配备进口发动机D-30KP-2,去年与俄罗斯签订了在2012-2015年供应184台该型发动机的合同,这表明中国军方对其国产仿制品WS-18的性能不太满意。
克拉姆尼克指出,现在中国最想引进的俄罗斯产品是不久前开始批量生产的117S发动机,它是在AL-31FN基础上研制而成的最新产品,是供俄罗斯第4代++和第5代歼击机使用的过渡型发动机。中国航空工业暂时没有能力生产这种发动机。这个事实再次让人质疑俄罗斯向中国供应先进武器装备的正确性。在中国成功仿制苏-33并且不断完善其性能的背景下,俄罗斯仍向中国出售24架配备117S发动机和“雪豹”机载雷达的苏-35S歼击机,似乎是对本国利益的背叛。(编译: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