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首部全区性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法规
2013年01月30日 10:00 来源:解放军报 参与互动(0)
“对随军未就业家属给予生活补助。”“随军家属原属公务员的,参照本人职务和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转任条件程序安排。”1月17日,广西军区某边防团政治处主任汪晓明每宣读一项具体措施,坐在台下的随军家属都报以热烈掌声。
去年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广西军区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分就业安置、社会保障、技能培训等5部分共33条,提出许多创新举措和刚性规定。《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具体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据了解,这是广西首部全区性的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法规性文件。
广西军地采取下发教育提纲、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广西军区计生办干事胡萍家属刘娥随军前,一直在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工作。《办法》出台后,广西军区按照公务员转任安置的规定,积极协调南宁市安置。去年12月上旬,刘娥从原单位随调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韦汉付、记者 陈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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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