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人机发展迎来井喷期 系统支持能力显著增强(3)
非军用市场潜力无限
2012年9月,国家海洋局宣布,将使用无人机全面加强对包括黄岩岛、钓鱼岛、苏岩礁以及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在内的我国全部管辖海域的监测。
“由于无人机不需要考虑人的生理限制,因此其续航时间一般较长,能大大提高监测巡逻的效果,而且在成本上也会比普通飞机低很多。”在陈虎看来,使用无人机执行此类任务还可以降低事件本身的外交敏感性。
“以无人机为代表的通用航空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而国内才刚刚起步。”不过,曲蕴杰相信,《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国家海洋局、国家气象局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和近期规划为未来无人机在非军事领域的发展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实际上,在这一方面,航天三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航天三院已经推出的一系列无人机中,HW-200Ⅱ型无人机在国土测绘领域无人机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在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发挥了重大作用。从2005年开始,HW-200Ⅱ型无人机就一直为神舟飞船的发射和回收提供气象服务。HW-300Ⅰ型无人机成功参与电力巡线、暴雨抢险救灾,受到用户方的好评。
不过,这些依然只能算是“小打小闹”。在曲蕴杰和陈虎看来,只有解决好低空开放管理问题、适航标准建立问题、配套体系建设问题,无人机的民用市场才能真正打开。
从国外的发展实践来看,无人机不仅可以广泛运用于军事用途,而且在安保、戍边、搜索和营救以及其他民用领域,特别是在许多复杂、危险的空中活动中,具有独特优势。据统计,目前全球民用无人机已经形成了大约1000亿美元的市场规模,并且随着技术的发展,无人机市场前景和商业潜力会更加广阔。
事实上,正是看到了这一趋势,中国已经逐步加快了低空开放的脚步。
在不久前的珠海航展上,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马欣公布了我国低空开放的蓝图:第一阶段,2011年前完成在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的试点;第二阶段,2015年底前,在全国推广试点成果,基本形成政府监管、行业指导、市场化运作、全国一体化的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第三阶段,至2020年底,建立起科学的空管理论体系、法规体系、运行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低空空域资源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文/记者 尚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