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美国安局获授权监控范围远超反恐必要
斯诺登的曝光虽已过去月余,然其影响仍然挥之不去。据新加坡联合新闻网7月8日报道,美国官员披露,美国情报机构如果要对本土民众进行监听或收集资料,须获得一个情报监督法庭的11名法官的批准,但根据2008年通过的修正案,该法庭授权的监听范围已远远超过反恐的必要范围。
据美国官员透露,“美国海外情报监听法庭”(FISA)作出的十多项秘密裁决,实际上已创建了一个法律体系,使国家安全局得以扩权,执行大规模收集美国人资料的行动,受监控的不只是恐怖主义嫌疑犯,也包括可能涉及核扩散、谍报以及网络攻击活动的美国人。
《纽约时报》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根据熟知监听法庭秘密裁决的现任和离任美国官员透露,过去监听法庭的法官,大多按照个别案例授权监听。在6年前司法大修订后,监听法庭已悄然成为和高等法院并行的机构,在监听问题上扮演最终仲裁者的角色,它所提出的意见也可能影响往后几年的情报工作。
多名法律专家表示,监听法庭的释法意义深远,因为法庭借用在法律上相对狭小的范围,如将机场安检合法化的法律条文,应用于更广泛的领域。为追查恐怖活动嫌疑犯,当局可暗中进行规模庞大、不加区别的数据收集行动。
美国雪城大学的国家安全法专家班克斯指出,这似乎是对法律的曲解,并以另一种方式使天平倾向政府,有利政府广泛收集资料。
中情局前雇员斯诺登上个月向媒体公开了监听法庭的一份密令。密令显示国家安全局通过美国国内电信巨擘威瑞森电信收集所有客户的通话记录。这是奥巴马政府首次被爆不加区别地收集国民资料。对此,奥巴马和情报顾问却辩解说,这主要是为了对抗恐怖主义。(实习编辑:姚禹 审稿:谭利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