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媒:中国战机出口不乐观 国产发动机难获认可
资料图:中国歼-10战机
“俄罗斯之声”网站于17日发表题为《中国在2020年前将依赖俄制发动机》的文章。文章指出,在未来5年至8年内,中国在飞机制造中将继续使用俄制发动机。中国战机的出口前景并不特别乐观,要让外国用户相信中国的发动机则更难。
中国生产三种主要型号的第四代战斗机(按中国的术语它们属于第三代)——即歼-10,歼-11B和FC-1枭龙。这三个型号都使用俄制发动机。歼-10使用的是AL-31FN发动机。FC-1枭龙使用的是RD-93发动机,歼-11B使用的是改进型的AL-31F发动机。“俄罗斯之声”在报道中表示,虽然中国已实现了可以装在歼-10和歼-11上的“太行”发动机的批量生产,但由于其可靠性和使用寿命不足,对它们的使用还是有限。
报道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代表在接受《简式防务周刊》采访时称,公司将在未来5年至8年内,在飞机制造中继续使用俄制发动机,意味着这种情况至少要延续到2018至2021年。
此前,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副总裁马志平称,中国第四代战机歼-10至今仍无出口许可。但早在2009年11月,就有中国向巴基斯坦提供36架价值达14亿美元合同的消息。俄媒指出,这两条新闻密切相关,意味着中国战机在未来的出口前景并不特别乐观。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航工业科技委副主任,惯性导航专家冯培德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坦承,中国空军目前更倾向于使用进口的发动机。
俄媒分析称,要让外国用户相信中国的发动机更难。几乎所有用于出口的中国军用和民用航空设备都携带的是进口的发动机。俄罗斯、乌克兰(用于飞机)以及法国(为直升机提供博梅卡Turbomeca Arriel 2发动机)起到了主导作用。
报道指出,对于装有外国发动机的军事设备的出口,中国应从对应生产国家获得发动机再出口的许可。否则,制造商会拒绝保养和维修,这会产生问题。为向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一些国家出口FC-1枭龙战机,中国已经获得了俄罗斯RD-93发动机再出口的许可。
对于巴基斯坦而言,获得许可是很难的,因为印度通过要求禁止交付给了俄罗斯很大的政治压力。然而由于FC-1规划对于中国工业以及俄中友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俄罗斯同意再出口。马志平关于歼-10没有出口许可的声明可能说明在这样的情况下,俄罗斯没有给出将自己的AL-31FN发动机提供给巴基斯坦的许可。
报道分析,出现这种情况是有其原因的。和FC-1枭龙相比,歼-10的功率要强大得多并先进得多。因此来自印度的压力就特别大。在此情况下,对于中国来说,衡量政治和经济关系,提供歼-10的合同不如提供FC-1那样的大合同那么重要。不能把FC-1提供给巴基斯坦,就意味着此项目的失败。尽管声明这种飞机可以在国际市场上挑战米格-29,但却只有巴基斯坦一个订户。中国军方拒绝采用这种战机。而歼-10的状况则相反,中国军方要求装备并对予以高度评价,因此该机型的生产线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满负荷工作。
俄媒称,供应战斗机给巴基斯坦的例子清楚地表明,如果不控制发动机的生产,军用飞机出口就不会成功。很显然,中国正面临将自己的航空设备出口到市场上的困难,在这个市场上很有可能会与俄罗斯竞争。因此,在中国军用出口领域的最大成功可能是与航空无关的方面。例如,向海外提供导弹和防空系统。在这方面,中国可能在前不久获得了自己武器出口历史上最大的成功,即拿下了向土耳其提供总价值为300亿美元的重型防空系统HQ-9的大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