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用纪念日和公祭日铭记历史是国际通行做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7日分别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有关专家对此给予积极评价。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国务院对抗战胜利纪念日都作出相关规定。而且,国家层面对抗战胜利的纪念活动多年来一直在进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高洪认为,“确定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延续了之前的规定,但通过立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之后,法律效力更高。”
“我们就是要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把抗战的正义性、对死难英烈的纪念和缅怀永久性地固定下来。”高洪表示。
“通过确定胜利纪念日、公祭日来铭记历史、反思战争、缅怀在战争中牺牲的英烈和死难的同胞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周永生举例说,“俄罗斯将5月9日卫国战争胜利日确定为永久纪念胜利日;韩国确定8月15日为光复纪念日。甚至连本是战争加害国的日本,每年8月6日,都会在原子弹爆炸的广岛和长崎等地举行大规模的悼念活动与和平祈愿仪式。”
“通过这种形式,可以彰显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带来的灾难,有助于中国与世界在敦促日本反思战争等问题上进行沟通,在思想上达成共识。”高洪说。
近年来,日本政治右倾化不断加速,特别是安倍晋三第二次组阁以后,大开历史倒车,恶意混淆是非,日本右翼势力掀起了一股否认、歪曲、美化侵略历史的逆流。中国此时以立法形式确定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也被解读为同日本的一种“法律战”。
“其实,许多国家设立纪念日,反思战争、纪念英雄、缅怀逝者,都是为了从中汲取教训,避免战争重演。”高洪认为,把纪念日和公祭日提升到国家法律层面,确实是为了明辨是非,从根本上杜绝歪曲、篡改历史行为的发生,并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人民维护正义、坚持还历史本来面目、防止历史悲剧重演的决心。
高洪指出,在欧洲,德国、法国、波兰等国的领导人能够坐在一起纪念二战的结束,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二战的发起国能够正确认识那段历史。高洪举例说,前几天,德国调查人员逮捕了3名涉嫌在纳粹奥斯维辛集中营参与杀害被关押人员的嫌疑人,3人的年龄分别是88岁、92岁和94岁,犯罪者的高龄未能帮其逃脱刑事追查,也未能使其免除历史责任,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德国对战争罪行的反思,对纳粹思想和纳粹分子的“零容忍”态度。
“中国此举绝不是为了渲染和制造仇恨,而是为了强调热爱和平,不让悲剧重演。”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表示,还原和维护历史真相,主要意义还在于面向现实与未来。“这不仅是中日两国之间的问题,更是人类如何真正面对历史,共同走向未来的问题。”(记者 吕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