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媒:中国或恢复对俄武器兴趣 引进苏35是信号
据俄罗斯国际事务委员会网站3月5日报道,俄罗斯之声广播电台军事观察员克拉姆尼克撰文指出,俄对外军事技术合作将会继续发展,尽管未来几年预计将会下滑。目前俄在武器供应量上稳居世界第二位。2013年俄国防出口公司完成的出口交付金额达到132亿美元,虽然远低于美国的236亿美元,却远高于排名第三的法国的69亿美元。
后苏联时期俄对外军事技术合作的标准视合作伙伴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基本战略:
联合研发
首先是劳动和技术含量最高,同时也是政治上最重要最稳定的合作方向,即转让许可证技术,协助用户组装生产,在某些情况下,联合研发军事装备。如今这项战略只对印度全面落实,主要体现在几项重大合同上。比如苏-30MKI歼击机的许可生产(2000年合同规定数量140架,2007年和2012年合同又分别补充40架和42架)。截止到2013年初,印度总共拥有大约170架苏-30MKI歼击机,既有从俄罗斯进口的全成品,也有使用俄制机械部件在印度生产的组装品。算上俄方已经交付的飞机、零配件和附件,加上维修服务和飞行员培训费用,合作金额总计120-150亿美元。第二项重大合同是T-90坦克项目。从2001年到2007年,俄印共签署将近2000辆T-90坦克供应合同,总价值约60亿美元,其中1700多辆应由印方使用俄制部件组装生产,其余由俄方供应全成品。目前印军已有大约800辆T-90坦克,其中超过一半为组装品,而且生产数量正在逐步增加,现在印度重型车辆厂每年能产140辆T-90坦克。实际上,早在苏联时期就曾向印度转让技术供应部件许可生产先进武器装备,包括T-72坦克、米格-27歼击轰炸机和其他一些武器。
在各种武器系统联合研发框架内,最重要的合同是1998年“布拉莫斯”巡航导弹和2007年第五代战斗机FGFA协议,分别以俄罗斯P-800“缟玛瑙”导弹和T-50歼击机为基础。如果说“缟玛瑙”早在1997年就已经开始试用的话,那么T-50在FGFA研发协议签订时仅以模型和个别要素的形式存在,其原型机直到2010年1月才首飞。
目前,俄印双方正在联合研制МТС/МТА多用途运输机,同时积极发展海军领域的合作。2013年11月俄向印交付改装后的“维克拉玛蒂亚”(梵语意为“超日王”)号航母,此前还租赁了一艘971I型核潜艇“查克拉”号,并在2013年10月就第二艘该型核潜艇租赁事宜达成原则性协议。另外,俄造船厂还在为印海军批量建造11356型护卫舰。
俄印双方展开上述项目合作各有自己的目的。对俄方来说,印方大量资金的流入明显加速了俄企业的发展,保证企业平稳运行,确保产品销售市场。反过来,对印方来说,俄成为印度极度落后工业领域引进高技术的源泉。
在俄使用或尝试使用这种军事技术合作战略的国家中,值得提及的还有中国和韩国,而且各有特点。中国先是在上世纪50-80年代根据苏联转让的许可证技术,以及“盗版”仿制的方式,积极生产武器装备。在和莫斯科恢复正常关系之后,开始重新购买俄罗斯技术以改善中国国防工业。但是,中国很快就从许可组装过渡到改良仿制和自主生产。在许多情况下,还充分利用1990-2000年俄罗斯和乌克兰设计局陷入生存困境的机会,引进技术和人才,大幅降低仿制难度。中国歼-11、歼-15歼击机、运-20运输机、“红旗-9”防空导弹系统和其他一些武器的问世就是此类努力的成果。然而,中国在仿制其他装备方面,暂时没有特别突出的成就,因此可以预测,随着俄国防工业研制生产的武器系统更新换代,中国可能会恢复对俄新武器的兴趣,准备引进苏-35S歼击机就传递了这样的信号。
韩国主要发展有俄方设计局参与的新装备联合研制项目,KM-SAM防空导弹系统和“罗老-1”号运载火箭就是这种合作的成果。俄方在第一个项目中的合作商是“金刚石-安泰”防空集团,在第二个项目中是赫鲁尼切夫科学生产联合体,相关成果后来反过来又在俄“勇士”防空导弹系统和“安加拉”运载火箭中得到应用。
大量供应
第二个军事技术合作战略涉及相当广泛的国家,他们有相对雄厚的财力资源,买得起昂贵的军事装备,大量采购现代化军事装备样品或其简化版本,主要是印尼、马来西亚、越南、阿尔及利亚、伊拉克、委内瑞拉、阿塞拜疆和其他一些国家。俄与这些国家的合作特点是合同规模相当大,其中与阿尔及利亚达到75亿美元,与越南超过50亿美元,与阿塞拜疆超过40亿美元,主要供应苏-30MKI(A)/MKM/MK2歼击机、T-90S坦克,以及米-28、米-35M直升机等,出口订单金额总和不低于以前与印度或中国签订的巨额合同。
这个方向的军事技术合作前景时常因为政治风险而备受质疑。比如“阿拉伯之春”迫使许多专家担心俄与中东国家的合作将会停滞,查韦斯去世则使俄与委内瑞拉的合作蒙上阴影。但是这些担心都被夸大了,最具说服力的反驳论据是2012年秋俄向伊拉克供应直升机、防空系统和其他武器的新合同,总价值42亿美元,交付工作已从2013年秋展开。俄与利比亚的军事合作也得以恢复,交付了卡扎菲时代订购的“菊花”自行反坦克系统(也有消息称是BMP-3步兵战车)。很明显,叙利亚政府也将购买俄现代化军事装备。俄美关系的冷淡也将为恢复对伊朗的武器供应铺平道路。
零星供应
第三个军事技术合作战略涉及第三世界国家,主要是非洲、拉美和东南亚贫穷或中等发达国家,相关合同通常都是一次性的,金额相对不高,从几百万美元到数亿美元不等。不过,其中偶尔也有巨额合同,比如2013年10月与安哥拉签订的总价值10亿美元的合同,计划供应的武器包括苏制武器零配件、轻小武器、弹药、坦克、火炮、米-17多用途直升机,以及被印度空军退回经过维修改装后的18架苏-30K歼击机。此外,双方还商定在安哥拉援建子弹生产厂。
这份合同相当准确地反映了俄与第三世界国家,包括俄在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的合作伙伴,比如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签订的武器供应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只是零星供应零配件、轻小武器、弹药、装甲车辆(主要是维修后的俄军现役装备),以及二手航空技术装备,在此方面只有直升机和汽车往往采购新产品,是个例外。
小结
俄对外军事技术合作现行战略充分表明,俄试图在此领域利用各种各样的工具,赚取武器出口利润,加强政治影响力,其中政治动机可能各不相同,既有对关键方向盟国(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成员国)的支持,也有在某些新市场和利润丰厚的老市场巩固位置的考虑,还有增强地区影响力(委内瑞拉、安哥拉),或者保持和巩固与重要战略伙伴(印度、中国)之间关系的因素。
俄准备根据伙伴国的能力和重要性,发展各种形式的军事技术合作,包括在用户国境内发展许可生产和售后维修服务。在此方面也会考虑技术泄漏风险。现在只有工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才有能力及时仿制现代化军事装备。除了俄罗斯之外,这样的国家还包括不会购买俄武器的美国和北约成员国,另外还有中国。总体而言,“滞后出口”战略足够保障防范技术泄漏风险。这种战略曾在苏联时期成功应用,在当前条件下基本上已被俄罗斯重新使用。俄国防工业目前正在为本国军队研制生产新一代武器装备,对外出口产品主要是与其相比明显落后一代的武器装备。(编译: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