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媒:越南南海主张站不住脚 不应冒险对抗中国
《加拿大自由报》网站6月11日文章,原题:南海中越争端 自中海油5月在西沙群岛海域安装钻井平台后,中越在南海紧张升级。双方都向联合国表达了各自的主张。越南称,中国的钻台位于越南大陆架内。中方坚称,钻台“完全处于中国西沙群岛海域”。
越南一名高官警告,“所有克制都有限度”。其“克制”显然已到极限。中方的文件显示,越方采取了一系列挑衅行动,比如中国开始钻井作业,越南很快派出数十艘船——有些配备武器,到现场试图破坏中方作业。
过去10年来,中国一直在相关海域进行勘探作业。中方文件提出了其主张的历史理由——“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的领土”,将中国对这些岛屿的管辖追溯到北宋(公元960-1126年)时期。岛上有些中国文物,来自唐宋时代,远至公元7世纪。越南与西沙群岛的历史渊源不如中国的久远。直到1460至1497年黎圣宗皇帝统治时期,越南人才开始在该海域进行商业活动。
20世纪中国对那些岛屿行使直接主权,而越南的主权要求本质上源自欧洲殖民国家的行动。1930年法国宣称那些岛屿属于法属印度支那的一部分。尽管当时中国一再抗议,法军仍于1938年侵占西沙群岛。二战时日本控制了那些岛屿,1945年日本投降后,它们被交还给中国。
越南称该群岛及中国钻井所处的周边水域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这种主张依据的是越方自己对联合国海洋法的解释。然而,考虑到该群岛居住历史,包括19世纪、20世纪很多时候中国渔民在那里,那些岛屿本身就产生了另外的、更加接近的大陆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个岛屿可以有自己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越南自认拥有对西沙无可争议的权利——即便实际并未控制这些领土。但按照海洋法公约,争议领土不包括在内,因此越南没有这种权利。越南称,中国通过武力控制西沙群岛并宣称拥有主权,违反了国际法。但越南自己的主张就源自上世纪法国殖民者的武力控制。
且中国认为,按照国际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现在不得宣称对该群岛拥有主权,因为其前身越南民主共和国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数个场合发布官方声明,支持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要求。越南如今的对抗立场与先前的相悖。中国的理由,很有说服力。
越南不应冒进一步升级紧张和对抗并导致失控的风险,而应接受中国提出的在适当层面直接沟通和平解决争端的提议。与此同时,除非双方请求协助,奥巴马政府最好不要插手。▲(作者约瑟夫 克莱恩,汪北哲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