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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动员至少50%以上逾600万外省民工留粤过年

2003年01月11日 15:36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春运领导部门获悉,今年春运期间返乡过节的外省民工预计有600万—700万人,比去年有所增长。

  2003年春运自1月17日至2月25日止,为期40天。据统计,2002年在粤就业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员约1800万,占全国流动就业总人数的35%。其中外省籍人数为1200万,省内跨区域就业的约有600万人。此外,在粤就业不满半年的流动人员还有大约200万—300万人。根据往年数据推算,今年返乡的外省民工将有近700万人,铁路和公路的运输人数将大致相同,民航也有几十万的运输量。此外,春节后来广东的新民工将有60万—90万人。  

  有关部门指出,今年春节时间较早,民工、学生、探亲、旅游经商等人流重叠,流向流量相对集中,运输疏导难度较大。此外由于广东经济快速发展,企业用工订单明显增多,用工需求量增加,放假时间推后,将导致民工返乡时间集中在节前3—10天,因开工时间提前,返岗民工增多,节后返粤高峰期将提前,同时人数会有所增加。

  为缓解运输压力,今年各级劳动部门将运用多种形式,动员至少50%以上的外省民工留在广东本地过年,节后再有计划安排这些民工探亲、返乡。预计留粤的民工人数将超过600万。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重申,广东各地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节后一个月不准招收外省民工的“六不准”规定,即在春节后一个月内,省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准招收外省民工;回乡过节的民工返回工作岗位时,一律不准带新民工入粤就业;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机构一律不准开展介绍外省民工中介活动;不准举办劳务和人才交流集市;外省驻粤劳务办事机构一律不准向广东组织劳务输出;任何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新闻单位一律不准张贴、刊登和发布招(聘)用外省劳动力的广告或信息。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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