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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有夜总会进行色情表演 警方却置若罔闻

2003年01月21日 13:17

  中新网北京1月21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北京时间21日午间播出的“新闻30分”栏目曝光,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有些夜总会公开进行色情淫秽表演,而当地警方接到举报后置若罔闻。

  记者随一位小姐走进一家夜总会,在这家夜总会的大厅里,记者看到大厅里的座位已经基本坐满。大约晚上9:30左右,表演开始。在几首流行乐曲唱完后,接着几个少女身着暴露服装,与一位男演员摆着各种姿势,进行着莫名其妙的表演。

  随后,一位女郎身着三点式,在台上骚首弄姿。然后用挑逗的语言,邀请观众席里的一位男士上台上与她配合。她先让这位男士坐在椅子上,然后爬到他的身上,做着各种色情动作,场面极其下流,观众席上嘘声不断,并不时传出挑逗的语言。台上台下形成互动,整个大厅乌烟瘴气。

  结束后,一位女孩告诉记者,现在风声比较紧,过去表演大厅也都全脱,要想看过瘾的,她可以安排小姐去包房。

  第二天晚上,记者又来到离这家夜总会只有几十米的一家酒店。在这家酒店三楼的夜总会,一位领班告诉记者,这里的表演很“刺激”,而且小姐“客人喜欢怎么样她就怎么样”。在表演大厅左侧的玻璃房里面,小姐说,这里既可以看到大厅里的表演,又可以拉上布帘看自己的表演。

  大约晚上10:30左右,记者走出这家夜总会,用公用电话向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举报。公安局值班人员说,等一下让人去看看。随后,记者又来到先前的那家夜总会,看到这里的一切都按原样进行着。

  大约50分钟后,记者再一次向樟木头公安分局举报。值班人员说,已经向领导汇报过了,没理由硬冲进去,必须经过调查后再说,并建议记者直接找东莞市公安局。一直到凌晨一点多,这家夜总会的色情表演依然在进行着。

  记者观察到,这两家夜总会所处的位置,就在樟木头公安分局和樟木头派出所之间,全部路程也不过几百米,而这些夜总会却能在他们眼皮地下生意火爆。

  而就在去年12月,文化部、公安部向全国发出通报,要求各级文化、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类丑恶社会文化现象,严禁组织或从事脱衣舞表演、人妖表演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表演,严禁对此进行广告宣传,招徕观众。


 
编辑:李淑国

相关报道:图文:文化部公安部明察暗访取缔四起脱衣舞演出 (2002-12-18 14:09:56)
          文化部公安部通知:严禁脱衣舞人妖表演等色情演出 (2002-12-15 08: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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