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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将设立法官助理 新人可直接任命为法官

2003年02月20日 13:59

  中新网2月20日电 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将在部分地区推进法官助理试点工作,重点以运行“法官(合议庭)+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人员组合模式为主。

  这是昨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座谈会上透露的。这样,人民法院新进人员将不再走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的老路子。

  据介绍,试点单位将实行“老人老办法和试行新政策相结合”的原则,“老人老办法”是指在人民法院现有人员中开展法官助理的试点,重点以运行“法官(合议庭)+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人员组合模式为主;维持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有关人员的法律职务、待遇不变,使他们在保留现有身份的前提下,行使法官助理的职责。

  “新政策”是指新进法院的审判业务人员和重新组合后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不再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这些人员中符合法官(审判员)条件的,可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直接任命为法官(审判员)。符合法官助理条件的,可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任命为法官助理。

  另外,今年第一季度,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在上海等地启动,年内这一改革可望在全国推行。实行聘用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对书记员进行单独序列管理,是今年人民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的一个新亮点。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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