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2日电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1年前打死犯罪嫌疑人的江州派出所原副所长杜光汉有期徒刑五年,这起受害人控告长达10年的冤案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之下得到纠正。
据检察日报报道,1991年10月24日晚,广西崇左县中学生农某纠集被害人蒙铉等人持械与人聚众斗殴。打斗中,农某、蒙铉等人逃跑,被正在附近修理摩托车的杜光汉和另一民警发现,当蒙铉跑到崇左县财政局值班室藏身时被杜光汉抓住并扭到外面进行殴打。第二天凌晨2时,蒙被父亲领回家,于29日死亡。
蒙铉死后,其母黄某多次向有关部门控告,要求处理打人凶手杜光汉。崇左县有关部门曾成立调查组对蒙铉死亡事件进行调查,但因证据不足,未能将杜交司法部门审判,公安机关将其调离了公安队伍。但黄某认为儿子死得冤,一直控告达10年之久。
2001年3月20日是南宁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接待日,黄某来此控告,接待黄某的检察长立即决定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院遂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公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后立即立案侦查。最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张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