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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回眸:农业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完备之路尚长

2003年02月23日 05:24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二日电 题:农业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中新社记者 张朔

  在中国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中,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是最年轻的一个,在本届任期之初方从财经委中独立出来。当时,它的诞生被认为是中国更加重视农业发展与农村法制建设的一个标志。

  新人新气象。近年来,农委在其第一个任期内大力推进农业立法与监督。据统计,中国现行的十九部农业与农村方面的法律,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的就有十一部,内容涉及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方面。

  农委主任委员高德占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农业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今后,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深入,还可以进一步制定相应法律。而目前比较急需的,就是农业专业经济组织法和农民权益保护法。

  中国是农业大国。二十多年来,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取得显著成就。但从总体上看,农业仍是一个弱势产业,存在着生产力水平不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也给农业带来新的挑战。

  此外,尽管农业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使之完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高德占指出,在体制创新方面,不少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立法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保护农民权益方面,保护农民打工、农民择业权利和其他经济权益的法律法规目前还很不完善;在农业投入品(化肥、饲料、农药、兽药)质量规范方面,现有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情况需要;在结构调整方面,畜牧业调整方向尚缺乏系统法律进行规范。

  结合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实际,同时借鉴外国农业立法的成功经验,农委提出了《关于二0一0年农业立法规划纲要的建议》,其中包括二十六个立法项目。

  根据这份建议,中国在立法方面今后将侧重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以及保护农业资源和环境的发展。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这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提供了重要内容。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表示,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全面小康。在未来五年,中国农民、农业与农村发展必将更加受到各方重视,并迎来一个规范、迅速发展的新时期。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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